珠海市金湾区应急管理局关于金湾区、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视频融合共享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珠海市吉大石花西路林海大厦二层2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1月19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采购计划编号:440404-2021-02471
项目编号:ZHWZ2021-457FW
项目名称:珠海市金湾区应急管理局关于金湾区、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视频融合共享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53,08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珠海市金湾区应急管理局关于金湾区、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视频融合共享服务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153,08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运营服务 | 平台接入服务 | 36(月) | 详见采购文件 | 288,000.00 | - |
1-2 | 其他信息技术服务 | 前端接入服务费 | 36(月) | 详见采购文件 | 490,320.00 | - |
1-3 | 其他运营服务 | 系统服务器租赁 | 36(月) | 详见采购文件 | 14,400.00 | - |
1-4 | 其他运营服务 | 存储、流媒体服务器租赁 | 36(月) | 详见采购文件 | 28,800.00 | - |
1-5 | 其他运营服务 | 重点高空区域监控租赁 | 36(月) | 详见采购文件 | 199,800.00 | - |
1-6 | 基础电信服务 | 光纤租赁使用 | 36(月) | 详见采购文件 | 131,76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2个月内完成系统部署、设备接入、数据调测及交付。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珠海市金湾区应急管理局关于金湾区、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视频融合共享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信用情况: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http://credit.zhuhai.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1)、由负责资格性审查人员于投标截止时间当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http://credit.zhuhai.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2)、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上述网站查询页面不能显示供应商相关查询信息的,视为供应商满足上述要求;供应商分支机构不满足信用信息相关要求的,也视为供应商不满足要求; (2)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珠海市金湾区应急管理局关于金湾区、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视频融合共享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无。
时间:2021年11月09日至2021年11月15日,每天上午08:3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珠海市吉大石花西路林海大厦二层201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300元
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9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珠海市香洲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12楼7号开标室。
时间:2021年11月19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珠海市香洲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12楼7号开标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授权分支机构投标。只有购买了本项目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才有资格参加磋商活动。购买磋商文件联系方式:李文琴、0756-3361010、wzzb@zhptc.net,购买磋商文件时可以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扫描件):
(1)供应商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2)经办人的身份证及相关授权文件(经办人如是单位负责人,需提供单位负责人证明书;经办人如是被授权代表,需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3)若为授权分支机构投标的,提供法人公司授权证明文件及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分支机构公章。
资金来往账号(磋商保证金除外):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珠海市东风支行
户名: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2002025419000015486
名称:珠海市金湾区应急管理局
地址:珠海市金湾区市民服务中心A2栋二楼
联系方式:0756-7268329
名称: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珠海市吉大石花西路林海大厦二层201室
联系方式:0756-3361015
项目联系人: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电话:07563361015
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