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塔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智慧档案库房一体化平台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金塔县人民法院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11-30 09:0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1zfcg03553
项目名称:金塔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智慧档案库房一体化平台
预算金额:145.2600(万元)
最高限价:145.26(万元)
采购需求:金塔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智慧档案库房一体化平台采购,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合同履行期限:在合同签订后90日完成中标项目的供货、安装、部署、调试、验收等工作。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机构,提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提供声明函); (3)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录;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 (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查询时间为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需提供的证明资料必须列明有信用截图或者信用报告均可)。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1-11-09 至 2021-11-30 ,每天上午 8:3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8:00
地点: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方式:自行下载
售价: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11-30 09:00
地点: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评标系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注册须知 1.凡是拟参与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投标人需先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注册,方可投标;注册成功后,投标人重新进入系统登记参与项目投标,详见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网站“办事指南”中的《酒泉市公共资源电子服务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 2.疫情期间,为防止人员聚集本项目开评标活动使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各投标人可在开标前进入酒泉市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网站办事指南下载《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指南》进行学习,充分了解具体操作流程。如有疑问请电话咨询:甘肃交易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和招标代理机构。 3. 本项目投标文件制作使用“政府采购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完成;投标人须进入甘肃省交易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官网下载使用 (二)投标保证金提交专用账户及金额: 收款单位: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肃州区支行 账 号:系统自动生成 缴纳方式:电汇、转账、电子保函 投标保证金金额:小写:¥20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万元整 1.银行电汇 投标人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方式提交保证金,且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递交。 2、电子保函 电子保函方式:电子保函申请详见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网站《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启用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的通知》和“办事指南”中的《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保函平台操作手册》。 注意事项: (1)以非现金形式提交的保函与现金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具有同等效力,鼓励使用电子保函; (2)投标人提供保函的,保函投标担保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地址: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酒泉市肃州区世纪大道51号)一楼银行收费平台。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1年11月30日09时00分前。 投标保证金查询电话:0937-2812703。
①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gzyjypt.com.cn
②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③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gov.cn/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金塔县人民法院
地 址: 甘肃省酒泉市金塔县金塔镇环城东路12号
联系方式: 199937266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甘肃常青润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敦煌路19号丽景阳光配套3号楼505号
联系方式: 0937-266123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顾发军
电 话: 0937-2661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