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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河西区财政局机关河西区财政局财政业务系统安全提升项目(项目编号:BX-2021-028)公开招标公告

2021-11-12 来源:天津市政府采购网区级采购

天津市河西区财政局机关 河西区财政局财政业务系统安全提升项目 (项目编号:BX-2021-028)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河西区财政局财政业务系统安全提升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天津市南开区士英路与云际道交口东海岸商务中心8层-9层。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12月02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X-2021-028
项目名称:河西区财政局财政业务系统安全提升项目
预算金额:74.25万元
最高限价:74.25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预算(万元) 最高限额(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32.25 32.25 其他安全设备 详见项目需求书
第2包 42 42 其他安全设备 详见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2.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 <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 <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4.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5.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第一包: (一)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度或2020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3.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7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参与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二包: (一)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度或2020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3.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7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参与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投标人具备国家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颁发的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机构推荐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1年11月11日2021年11月18日 ,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南开区士英路与云际道交口东海岸商务中心8层-9层。
方式:(1)方式一:电汇方式缴纳工本费:汇至我公司的银行账号(百信北方(天津)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红桥支行,账号:12050164590000000988,并请在汇款备注中标明:“项目编号及包号”);方式二:微信方式缴纳工本费:添加微信13011351935备注公司全称并支付文件费用,两种缴纳方式任选其一。(2)工本费汇款后,请将如下报名信息:授权委托书、汇款单截图,并编辑:投标人名称、投标人联系人、联系电话、投标人邮箱及开票信息以word形式发送至3124484680@qq.com并获取登记表,填写登记表要与邮箱发送内容保持一致,邮件主题为:xxx报名信息,回传登记表后发送文件。(3)报名负责人联系电话:13011351935。
售价:2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12月02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南开区士英路与云际道交口东海岸商务中心8层-9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收取保证金:6000元整/包。 收取方式:投标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建议电汇或转账支票等非现金形式 电汇要求:汇款信息需标注所投项目编号、购买包号,须是投标人对公账户(基本户)汇款。 支票填写要求: 本地支票:日期、大小写金额、出票人账号、密码 外地支票:日期、大小写金额、密码、行号、付款行名称、出票人账号 注:支票填写方式为机打、手填,只能有一种方式 如出现电汇未到账、支票出现退票等情况,按投标单位未缴纳保证金处理。 户名:百信北方(天津)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红桥支行 账号:12050164590000000988 投标保证金在2021年12月2日9:30前以以上方式将投标保证金交至指定账户,转账支票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须在上述指定时间前一个工作日递交至代理机构。收到保证金时间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10.0%的价格扣除;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河西区财政局机关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利民道29号
联系方式:022-232781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百信北方(天津)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士英路与云际道交口东海岸商务中心8层-9层。
联系方式:1832214533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金女士
电 话:18322145332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
项目需求书.pdf

百信北方(天津)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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