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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鄞州区社会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家院互融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2021-11-15 来源: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

项目概况

宁波市鄞州区社会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家院互融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2月03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BJZ-2021020G

项目名称:宁波市鄞州区社会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家院互融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元):16610000

最高限价(元):1661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宁波市鄞州区社会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家院互融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1661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服务期限一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参加过相应养老、护理等服务达二年以上;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12日至2021年11月1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

方式:政府采购云平台→“政采云用户”登录→【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
注:请投标人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如未在“政采云”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投标无效责任自负。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2月03日 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制作并提交投标文件(电子投标)

开标时间:2021年12月03日 09:30

开标地点(网址):宁波鄞州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鄞州区蕙江路567号,鄞州区妇儿医院对面,详见电子显示屏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落实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库〔2019〕18号和财库〔2019〕19号。
3.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具体操作详见供应商CA申领操作指南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1-29/2452.html)。
4.电子招投标有关事项说明:
①本项目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实行电子投标,供应商须安装客户端软件,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制作投标文件。
客户端软件下载方式:供应商可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
②供应商须申领CA,CA申领及相关操作可参考“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供应商在进行上述操作时,如遇技术问题可致电400-881-7190进行咨询。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自同一终端设备或在相同Internet主机分配地址(相同IP地址)网上报名投标将导致投标无效。
6.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宁波政府采购网(www.nbzfcg.cn)”、“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区分网(http://yinzhou.bidding.gov.cn/)”网站上公布,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 
7.疫情期间特别提醒事项(投标人提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方式):
(1)采用邮寄方式提交电子备份文件及纸质备份投标文件(一正六副),需按以下要求递交:
投标人须在2021年12月02日9:30(北京时间)前将电子备份文件及纸质备份投标文件邮寄至规定地点,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签收。各投标人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邮寄过程中无论何种因素导致电子备份文件及纸质备份投标文件未按时递交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电子备份文件及纸质备份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招标代理实际收到电子备份文件及纸质备份投标文件的时间为准。迟到的电子备份文件及纸质备份投标文件将被拒收。请各投标人确保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密封包装完好,并在邮寄包裹上注明项目名称,因邮寄过程的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开标要求的,本招标代理及采购人概不负责。
备份投标文件邮寄地址为:宁波海曙区丽园北路755号宁波电子商务产业园区8楼818
收件人: 周 郑、戴东东 联系方式:0574-83865892、13884420574、(2)采用现场递交方式递交电子备份及纸质投标文件,在投标当天投标人员需持绿色“甬行码”、佩戴口罩且体温测量正常后(以开标当日测量体温为准)方可递交至开标室,详见电子显示屏。若投标人因未按上述要求办理而导致无法准时进入开标现场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市鄞州区社会养老服务指导中心

地 址:鄞州区惠风西路77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勃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9295755

质疑联系人:张敏辉

质疑联系方式:0574-892957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波嘉正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海曙区丽园北路755号电商园8楼818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戴东东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7150137

质疑联系人:周郑

质疑联系方式:13884420574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宁波鄞州区政府采购办

地 址:/

传 真:/

联系人 :郑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892958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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