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美姑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城关小学和大桥初级中学教学设备及会议室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美姑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1月19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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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
项目编号 | 5134362021000268 | ||
项目名称 |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美姑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城关小学和大桥初级中学教学设备及会议室设备采购项目 |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谈判 | ||
预算金额(元) | 824700.00 | ||
采购需求 | 附件 | ||
合同履行期限 | 30天 |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8.按照规定获取了谈判文件。 (二)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授权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证明材料。 注: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随意擅自增加本范本规定之外的资格条件。 2.资格要求中“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的重大违法记录,即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的具体金额标准是指: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以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未明文规定的,以四川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标准金额。 3.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合同)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二)资格要求相关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以上均提供复印件)。 2、具备良好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格式自理)。 3、①可提供2019或2020年度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②可提供2019或2020年度任意一年供应商公司内部财务报表复印件(既;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③可提供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④供应商注册时间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在工商备案的公司章程(复印件)。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理)。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格式自理)。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格式自理)。 7、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格式自理)。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二)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相关证明材料: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代理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注: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代理书原件需加盖公章;②如响应文件均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私人印章的且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本人参与谈判的,则可不提供。) (三)投标产品资格资质要求: 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相关要求,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注:以上要求的资料复印件(身份证明材料、采购文件购买情况证明材料除外)均须加盖投标人单位的公章(鲜章),证明材料是双面的,在单面加盖公章,不影响响应文件的实质有效性。特别说明:①以上要求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印章(鲜章)。 ②新成立企业不满足招标人年度要求的,投标人只提供成立后相应年度的资料。 ③以上证明材料一项不符合要求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④以上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有格式的从其要求,无格式的格式自拟。 ⑤竞标人应当为诚信企事业单位、无违法失信行为。【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于本项目投标截止时在‘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www.gsxt.gov.cn )’、‘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对投标人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凡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失信名单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时间: | 2021年11月16日到2021年11月1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地点: | 美姑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 ||
方式: | 谈判文件可现场领取,也可异地领取,异地通过邮箱或传真(邮箱3359769770 @QQ.com ,传真0834-8242996)上传“加盖竞标人鲜章的介绍信扫描件”介绍信标题须为“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公司名称+竞标包号+QQ邮箱+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号码”。 | ||
售价: | 0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截止时间: | 2021年11月19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 ||
地点: | 四川众和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西昌市河东大道惠民家园小区A栋一号 | ||
五、开启 | |||
时间: | 2021年11月19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 ||
地点: | 四川众和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西昌市河东大道惠民家园小区A栋一号 | ||
六、公告期限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 |||
七、其它补充事宜 |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美姑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 | ||
地址: | 四川省美姑县巴普镇文化路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袁先生;联系电话:18349668776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名称: | 凉山州美姑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 ||
地址: | 美姑县巴普镇城北路138号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依作女士;联系电话:0834-8242996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袁先生 | ||
电话: | 1834966877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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