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法院科技法庭庭审设备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元市利州区文化路169号五楼(四川鸿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以现场购买或网络购买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2月21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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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
项目编号 | 510802202100004 | ||
项目名称 | 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法院科技法庭庭审设备采购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预算金额(元) | 819600 | ||
最高限价 | 819600 | ||
采购需求 |
本项目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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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 | 交货期:交货时间为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安装、产品配置和软件功能测试,一但发现查验结果与中标人投标文件内容不符,视为虚假响应,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采购合同,并由中标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
时间: | 2021年12月01日到2021年12月0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地点: | 广元市利州区文化路169号五楼(四川鸿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以现场购买或网络购买的方式 | ||
方式: | 1.现场购买,投标人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时,请自带电子U盘拷贝,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鲜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网络购买,网络购买,投标人网络购买招标文件时,请先自行下载招标公告附件中的购买招标文件介绍信和注意事项,如实填写完整后将所有报名资料连同报名费用支付凭证(支付时备注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或简称)扫描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发送至812881012@qq.com。供应商在开标当日递交所有资料原件至我公司办公室。 | ||
售价: | 150 | ||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 |||
时间: | 2021年12月21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 ||
地点: | 四川鸿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 ||
五、公告期限 | |||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 |||
六、其它补充事宜 | |||
无 |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 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法院 | ||
地址: | 广元市利州区利州东路1070号 | ||
联系方式: | 卢先生:0839-3315653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名称: | 四川鸿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广元市利州区文化路169号五楼 | ||
联系方式: | 肖红:0839-3310759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肖红 | ||
电话: | 0839-331075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