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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容区人民法院红莲湖人民法庭信息化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1-12-03 来源:湖北荆州省级招标(采购)

华容区人民法院红莲湖人民法庭信息化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1-12-02 18:00| 发布单位:湖北笑研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12-17| 项目监管地:省本级| 阅读次数:

【项目概况】

鄂州市华容区人民法院红莲湖人民法庭信息化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笑研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鄂州市寿昌大道冠松园小区10-11号门面,气象局隔壁)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2月1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XY2021-ZFCG-051

2、采购计划备案号:鄂采计[2021]-18438号

3、项目名称:鄂州市华容区人民法院红莲湖人民法庭信息化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66(万元)

6、最高限价:66(万元)

7、采购需求:

红莲湖人民法庭信息化采购,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20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各投标人应在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到投标截止时间期间查询,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和“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并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作为响应文件组成部分(下载信用报告)。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12月03日至2021年12月09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笑研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鄂州市寿昌大道冠松园小区10-11号门面,气象局隔壁)

3、方式:

(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4)报名表原件,包含以下内容(格式参照附件):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授权代表姓名、 移动电话、固定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日期。

4、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1年12月17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1年12月1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湖北笑研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鄂州市寿昌大道冠松园小区10-11号门面,气象局隔壁)

五、开启

1、时间:2021年12月1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湖北笑研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鄂州市寿昌大道冠松园小区10-11号门面,气象局隔壁)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市场调查情况,本采购项目属于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三)款规定的情形,故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6]90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
3、供应商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仔细阅读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4、供应商对自己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无论何时,如发现供应商提供了虚假的资格证明材料,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并在相关网站上进行通报;
5、请各供应商仔细阅读本招标文件的全部条文,对于文件中存在的任何含糊、遗漏、相互矛盾之处,或是对于采购范围的界定和采购内容的要求不清楚,认为存在歧义的,供应商应按本文件规定向招标方寻求书面澄清;未提出澄清要求的,则视为完全理解本文件要求并接受招标方可能做出的任何最终解释;
6、竞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时应详细填写《报名书》(自行下载),如评标活动发生变化,我们将通过书面形式经邮箱通知,若未收到回复,视为收悉,并默认通知内容;
7、提供虚假资料的,将依法移交监督管理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8、根据《鄂州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有需求的成交供应商(中小微企业)可以向意向金融机构提出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申请。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鄂州市华容区人民法院

地址:华容镇楚藩路67号

联系方式:027-530806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笑研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鄂州市寿昌大道冠松园小区10-11号门面,气象局隔壁

联系方式:0711-33804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烈

电话:15826993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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