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南澳县融媒体中心配套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国共产党南澳县委员会宣传部(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南澳县融媒体中心配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磋商项目的名称、内容、预算
1、项目名称:南澳县融媒体中心配套设备采购项目;
2、项目内容:标清卫星接收平台,市网下传信号接收平台,IP切换系统,媒资系统升级,融媒体采集器,节目配音制作系统,电台播出系统等设备。,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3、采购预算: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870780.00元,最高限价资金包括所提供货物抵达指定交货地点的货物价格、运输、装卸、安装、验收、税费及一切技术和售后服务等费用,响应供应商须对本项目所有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仅对项目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报价,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或仅对项目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报价的响应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4、质保期:一年,自产品系统验收合格并签字之日起计算。
5、交货期:自合同签订并生效后的40个工作日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和验收工作,并交付给采购人正常使用。
6、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合格供应商条件)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供应商须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分支机构(分支机构提供法人授权书复印件加盖分支机构公章)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2、供应商须提供2020年财务状况报表(至少包括损益表,资产负债表)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若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
1.3、供应商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缴纳至开标日期前半年内任一月份);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1.4、供应商须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1.5、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1.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应在《供应商资格的声明函》中如实做出承诺;
2.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应在《供应商资格的声明函》中如实做出承诺;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符合以上要求的供应商,磋商小组以公开报名的方式确定其报价资格。
三、关于拒绝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参与报价的注意事项:
1、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51号)有关要求,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健全守信激励失信约束机制,依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所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信用记录,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代理机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2、供应商在报名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到的供应商自身的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作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据存档。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提交的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进行网上核对,如发现提交虚假查询信息者一律拒绝其报名。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1年12月01日至2021年12月0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工作时间)。
2、获取磋商文件地点:汕头市金平区东厦路1号世纪海岸雅园6栋1810房,1811房(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3、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直接报名购买
3.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分支机构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
3.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磋商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缴纳至开标日期前半年内任一月份);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复印件一份;
3.4、须提供2020年财务状况报表(至少包括损益表,资产负债表)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若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一份;
以上文件在报名登记时必须提供原件核对,文件提供人应保证以上文件真实可靠,如因所提供文件不实导致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提供人承担。
4、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
五、报价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报价文件时间:2021年12月13日上午9:30-10:00(北京时间);
2、报价截止时间:2021年12月13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3、磋商时间:2021年12月13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4、磋商地点:汕头市金平区东厦路1号世纪海岸雅园6栋1810房,1811房(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5、请各供应商的法人或授权代表务必到场参与磋商。
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中国共产党南澳县委员会宣传部
采购人联系人:张先生采购人联系电话:15816633818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汕头市金平区东厦路1号世纪海岸雅园6栋1810房,1811房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工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754-87123068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754-87279975
中国共产党南澳县委员会宣传部
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
2021年12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