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盐城市公安局盐都分局视频侦查实验室设备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政府http://www.yandu.gov.cn/index.html”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2月24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YDZC 2021-FS185
项目名称:盐城市公安局盐都分局视频侦查实验室设备采购
预算金额:人民币90.00万元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部分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内必须完成供货并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交付采购人使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企业。
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1日
地点:盐城市政府采购网、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政府网
方式: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自行下载采购文件,采购文件见盐城市政府采购网、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政府网本公告附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 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12月24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盐城市府西路华邦国际西厦A302室(3楼东区)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注: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投标人不得进入投标现场,其他低风险地区投标人须持有离开所在地的核酸检测证明以及来盐后在盐做的核酸检测证明,并履行登记、测温、查验苏康码、行程码、新冠疫苗接种证明等手续,规范佩戴口罩,方可进入投标现场,请投标人注意投标截止时间,提早准备好疫情防控登记的各项证明。如有疫情防控新要求,按盐城市最新要求执行。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肆份。
名 称: 盐城市公安局盐都分局
地 址:江苏省盐城市新都路630号
联 系 人: 张辉
联系电话:188620161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盐城市携手阳光集中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府西路华邦国际西厦A302室(3楼东区)
联系人:王娟
联系电话:18662076009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辉
联系电话:18862016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