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广东省消防救援总队灭火救援指挥中心升级改造项目(现场指挥部车组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6楼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1月05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835-210Z22109851
项目名称:广东省消防救援总队灭火救援指挥中心升级改造项目(现场指挥部车组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1349.085595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349.085595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用途:灭火救援
2.简要技术要求:见用户需求书
3.交货时间:
包1交货期: 进口底盘8个月,国产底盘6个月
包2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180个日历天内完成安装调试,并可供采购人验收。
包3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天内完成设备交付,并可供采购人验收
4.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5.本项目采购国产产品。
6.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7.本项目属于货物类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8.本项目包1(部分)、包组3(全部)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包3投标时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包1投标时须提供接受分包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分包意向协议书(分包企业和接受分包共同盖章))。
9.合格的供应商可对个别包组或全部包组进行投标,但应对所投包组内全部采购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包组内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至完成合同内所有要求为止。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包1(部分)、包组3(全部)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包3投标时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包1投标时须提供接受分包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分包意向协议书(分包企业和接受分包共同盖章))。包组2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已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投标。3.2.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5)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可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3.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集中采购机构于开标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3.5.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3.6.包1、包2的投标人必须是所投产品制造商。3.7.包组3投标人所投的全部产品须由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政策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制造,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3.8.包组1投标人要提供分包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分包意向协议书(招标文件指定必须分包内容)。接受分包的中小企业要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书书是分包企业和接受分包共同盖章的,具体格式自拟。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14日 至2021年12月21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6楼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方式:本项目接受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购买招标文件(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1月05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01月05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5楼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1、网上报名:
请到“南方招标与采购交易平台”(www.eebidding.com)线上报名(如未在平台注册的,应先注册并审批通过),在支付标书费并报名成功后,即可通过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已下订单的标书—下载招标文件)。登记时,请准确填写联系方式(含电子邮箱)。
在线支付方式:支付宝支付或银行转账(需注明事由:(0835-210Z22109851)标书款)
银行汇款账号:
收款人: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行广州永福支行
帐号:4400 1490 9070 5300 3335
2、现场报名: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6楼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东省消防救援总队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瘦狗岭路483号
联系方式:020-871192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6楼
联系方式:黄先生、韦先生 020-87258495-202、2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先生、韦先生
电 话: 020-87258495-202、201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