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长春市民办教育信息化管理服务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吉林省中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市深圳街3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1月10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DZB2021-1109
项目名称:长春市民办教育信息化管理服务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项目编号:ZDZB2021-1109;
2.项目名称:长春市民办教育信息化管理服务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3.采购需求:为长春市民办教育信息化管理服务系统进行升级改造,改造后平台需兼顾市教育局、区(县)级教育局、民办学校、学生和家长在内的管理和使用需求,为民办学校、学生及家长提供一个服务便捷、安全可靠的民办教育信息与服务共享的线上平台,为教育行政部门提供针对培训机构的资金监管功能。
4.合同履行期限:5年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金融机构资质要求
⑴参与银行应为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的大型国有商业银行、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等银行业金融机构,且驻吉林省级(或长春市)总行、分行或支行;⑵.参与银行在长春市范围内有1个以上营业机构(不含离行式自助银行),并列示出网点名称、地址、主要服务内容等相关情况;⑶.供应商具有中国银行监督委员会或其授权单位核发的《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以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且合格有效;⑷.参与银行可为大型国有银行、股份制银行的省级分行或同城支行,但同一银行只接受一家机构参与投标;
3.2软件开发公司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其他组织形式等,有软件开发资质,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近三年(2019年-2021)有类似项目建设经验;(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8-2020年完整有效的企业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在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
3.3其他要求
(1)不接受被政府列为取消投标资格期间内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时间:2021年12月17日至2021年12月23日,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省中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市深圳街3号);
方式:持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套现场购买(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鲜章)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鲜章)和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鲜章);
(3)投标人为银行的需提供金融许可证;
(3)投标人为软件开发公司的,需提软件开发资质、近三年(2019年-2021年)有类似项目建设经验;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8-2020年完整有效的企业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在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
(4)提供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一个月内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列入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提供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一个月内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
售价:1000元/份,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2年1月10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10楼二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市教育局民办教育处
地址:长春市卫星路3278号
联系人:桑强
联系方式:0431-88780583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中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深圳街3号
联系方式:0431-8181517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 话:0431-81815173
2021年12月16日
合同履行期限:5年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金融机构资质要求⑴参与银行应为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的大型国有商业银行、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等银行业金融机构,且驻吉林省级(或长春市)总行、分行或支行;⑵.参与银行在长春市范围内有1个以上营业机构(不含离行式自助银行),并列示出网点名称、地址、主要服务内容等相关情况;⑶.供应商具有中国银行监督委员会或其授权单位核发的《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以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且合格有效;⑷.参与银行可为大型国有银行、股份制银行的省级分行或同城支行,但同一银行只接受一家机构参与投标;3.2软件开发公司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其他组织形式等,有软件开发资质,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近三年(2019年-2021)有类似项目建设经验;(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8-2020年完整有效的企业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在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3.3其他要求(1)不接受被政府列为取消投标资格期间内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17日 至2021年12月23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省中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市深圳街3号)
方式:持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套现场购买(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鲜章)
售价:¥1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1月10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01月10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10楼二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市教育局民办教育处
地址:长春市卫星路3278号
联系方式:桑强0431-887805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中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深圳街3号
联系方式:李工0431-8181517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 话: 0431-81815173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