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马尾区公安局指挥中心信息化项目设计服务类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受福州市马尾区公安局委托,福建省正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350105]FJZFZB[GK]2021009、福州市马尾区公安局指挥中心信息化项目设计服务类采购项目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福州市马尾区公安局指挥中心信息化项目设计服务类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01-27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105]FJZFZB[GK]2021009
项目名称:福州市马尾区公安局指挥中心信息化项目设计服务类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675000元
包1:
合同包预算金额:675000元
投标保证金:675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1-1 | C1003-工程设计服务 | 工程设计服务 | 1(项) | 否 | 详见招标文件 | 675000 |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90)天内交付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
(1)明细: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1描述:投标人应是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的工程咨询甲级单位【电子、信息工程(含通信、广电、信息化)专业,提供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相关信息截图】
(2)明细: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2描述: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设计甲级资质(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提供证书复印件。
(3)明细: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补充说明描述:1、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2021年度或2020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1.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第1.1、1.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 2、“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的规定。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招标文件中若存在前后不一致的,以此为准。)
(4)明细: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描述: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电子响应文件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的扫描件。(即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和投标人代表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原件扫描件)
(5)明细: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要求补充说明描述: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四、简化资格证明材料”的规定,(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 (格式详见附件),若按附件内容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2)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3)投标人可刪减承诺事项,如刪去承诺第 1 项的,则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
(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3) 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和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民政厅 福建省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政策的通知》。(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5)《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闽财购〔2020〕11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01-06 14:55至2022-01-21 23:59(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 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1:59:59,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 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 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 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 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01-27 09:3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市马尾区公安局
地 址:福州市马尾区魁岐协洲路6号
联系方式:185060139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福建省正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466-3号大自然文化创意园
联系方式:0591-8786758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思莉、张威
电 话:0591-87867581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省正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福建省正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2-0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