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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水上交通安全监测综合信息系统工程招标公告(第二次)

2022-02-24 来源:四川建设网招标公告

宜宾市水上交通安全监测综合信息系统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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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宜宾市水上交通安全监测综合信息系统工程(第二次)(项目名称)已由宜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宜发改发〔2019〕307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宜宾市航务事务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省级补助和地方配套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50%/50% ,招标人为宜宾市航务事务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设备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宜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宜发改发〔2019〕307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宜宾市境内岷江和金沙江向家坝库区沿线;
2.2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统一的宜宾水上交通安全监测综合信息系统,包括数据资源建设、软件支撑系统、软件应用系统建设、计算和存储资源建设以及外场终端建设等。其中数据资源建设主要是整合整个系统中的视频监控、语音通讯、北斗定位、船舶基本信息等数据,同时提供数据交换及共享服务;软件支撑系统建设包括数据监管系统、数据交换共享系统、航道地理信息系统以及数据备份系统的建设;软件应用系统建设主要包含航道智能监测、船舶智能监管、码头渡口智能监管应急指挥系统等建设;建设应用支撑平台,包括全市统一的水路路网地理信息服务平台、视频监控集成整合平台、数据库管理系统等;以及水上交通安全监测外场终端系统,包含35路CCTV视频监控摄像头、110艘船载北斗终端系统、4套船舶电子卡口、1套监控中心显示系统
2.3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本工程采购清单所示全部范围内容;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说明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工期、标段划分和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对制造商资质有要求的,应分别列出并注明),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2投标人业绩要求:
?近年(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供货)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1 个信息化业绩(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原件扫描) 。
?无投标人业绩要求。
3.1.3投标设备业绩要求:
?近年(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供货)不少于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无投标设备业绩要求。
3.2 本次招标 ?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多种设备打包采购的,招标人应选择其中主要设备要求投标人提供授权,主要设备包括: 高清数字球型摄像机(含云台)、视频管理服务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02-26 00:00至2022-03-04 23:59,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ibin.gov.cn/),凭数字证书和密码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BJ、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格式为*.ZBS、图纸)。另,可通过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
本项目(或本标段)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 170 元。投标人须先缴纳技术服务费,再缴纳投标保证金,且须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通过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缴纳技术服务费(流程为:登录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进入“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页面——选择项目标段——点击缴费后使用支付宝扫码完成支付——支付成功后,重新点击“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选择打印相应项目的《技术服务费缴纳回执》。成功缴纳技术服务费以系统出具的缴纳回执为准)。
投标人缴纳的电子化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由相应电子交易平台建设运营商收取。投标人可在成功支付技术服务费后,在“网上投标-技术服务费自助开票”页面选择对应项目标段填写完善普通税务发票开票信息,并在线获取相应电子发票。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03-18 09:00。
6.2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 年 03月 18 日 09 时 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完成“确认并签名”后确认上传,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
6.3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指定方式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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