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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福州日报社新媒体中心宣传服务类采购项目公告

2022-03-16 来源:福建福州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大厅政府采购招标

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组织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福州日报社新媒体中心宣传服务类采购项目政府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或者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特邀请下列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特定合同包的协商。现将本项目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1、项目编号:[350100]FJTH[DY]2022001

2、项目名称: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福州日报社新媒体中心宣传服务类采购项目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品目号预算 允许进口 合同包预算 协商保证金
1
1-1 互联网信息服务 1项 200000
200000 2000

4、邀请参加本项目协商的供应商名单如下:

合同包 计划名称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包1 2022年福州日报社新媒体中心宣传 福州报业网络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福州市鼓楼区小柳路85号福州日报社9楼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包:1

明细 描述
财务状况报告的补充 (1)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中一般资格证明材料“a4财务状况报告”中要求提供“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或上一季度财务审计报告”可提供“经审计的2020年度的财务报告或2021年度的财务报告”。 (2)“a4财务状况报告”中如果供应商提供的是资信证明。资信证明中有备注复印件无效,供应商必须在纸质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正本中提供原件否则按无效处理。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声明函须为原件。(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信息传输业”)

5.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协商,否则响应文件无效。

5.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不允许成交供应商进行分包、转包。

6、采购文件的获取:由采购方在发出本邀请函的同时提供给被邀请供应商。

7、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时间:2022-03-15 16:15;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2022-03-20 23:55。

8、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提交响应文件地点:2022-03-21 15:0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99号标力大厦12层 - 开标室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9、协商时间及协商地点:2022-03-21 15:00,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99号标力大厦12层 - 开标室

10、以上如有变更,采购方会通过更正公告通知被邀请供应商,请供应商关注。

11、联系方式

采购人: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联系人姓名:何叶芳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6号楼10层

联系方法:0591-22031560

代理机构: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王慈/吴素蓉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99号标力大厦12层

联系方法:0591-87878462-822/818

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

2022-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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