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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天津市宁河区委政法委员会(机关)宁河区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共享平台(项目编号:TJRR-CG-20220304)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2-03-17 来源:天津市政府采购网区级采购

中共天津市宁河区委政法委员会(机关) 宁河区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共享平台 (项目编号:TJRR-CG-20220304)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宁河区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共享平台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天津市河西区东江道与内江路交口香年广场B座11层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2年03月27日 13点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JRR-CG-20220304
项目名称:宁河区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共享平台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81.1468万元
最高限价:281.1468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预算(万元) 最高限额(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281.1468 281.1468 软件集成实施服务 按照“资源共享、互联互控”的原则,建设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共享平台,整合汇聚全区视频资源,实现公安、教育、生态高架等视频监控资源联网,最大限度共享各类视频图像资源,为指导基层平安建设、综合治理、社会管理、推进网格化服务管理的工作提供重要支撑,提升我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能力和水平。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4月30日完成共享平台的开发及安装上线并由采购人验收合格;自验收合格投入使用之日起提供1年的免费运维服务(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需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0年度或2021年度财务报告。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 (4)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6)按照《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和使用信用记录及做好有关信用主体标识码登记工作的通知》(津财采〔2016〕27号)的要求,根据在磋商当日从“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服务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7)供应商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tianjin.gov.cn/)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 (8)提供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2年03月17日2022年03月23日 ,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东江道与内江路交口香年广场B座11层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4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2年03月27日 13点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宁河区芦台街光明路64号宁河区综治中心一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 2022年03月27日 13点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宁河区芦台街光明路64号宁河区综治中心一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共天津市宁河区委政法委员会(机关)
地址:天津市宁河区芦台街光明路64号
联系方式:022-691100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瑞融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东江道与内江路交口香年广场B座11层
联系方式:022-882620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颖
电 话:022-88262027-890

瑞融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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