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 丹东市住房公积金服务中心与宽甸不动产中心对接软件接口开发 )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线上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2年4月22日10:00时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210600-00585
项目名称:丹东市住房公积金服务中心与宽甸不动产中心对接软件接口开发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45万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45万元
采购需求:(因服务需求篇幅较长,此处仅列出项目背景和建设内容,其余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1、项目背景
随着2016年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上线以来,宽甸满族自治县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取得重大突破,在不动产统一登记时代,以信息共享为基础,登记工作应当越来越高效,服务也应越来越便民。依托信息技术以及互联网平台,创造新的发展生态,打造“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便民模式。方便权利人及时、高效的申请不动产登记业务,同时减轻不动产登记机构窗口工作人员的办件受理压力,服务大众。
宽甸满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根据“按实际需要、依职能提供”的原则规范不动产登记资料的依法查询。同时,紧扣“互联网+”,着力开发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通过数据共享及查询反馈的方式为公积金部门提供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验证服务,实现不动产登记机构与公积金部门的双向、实时信息交流,以“信息跑路”代替“群众跑腿”,以“在线办理”代替“排队办事”,提高了三方办事效率,减轻了各自负担,建立完善实现信息共享方式,形成共同协作工作机制。
2、建设内容
不动产登记机构与公积金部门信息共享服务系统主要是给公积金部门提供专业化服务,不动产登记机构通过专线为公积金部门提供登记信息快捷查询服务以及抵押权首次登记、抵押权注销登记的在线申请,实现了不动产登记机构与公积金部门的双向、实时信息交流,以“信息跑路”代替“群众跑腿”,以“在线办理”代替“排队办事”,提高了群众办事效率,减轻了负担,实现信息共享,形成共同协作工作机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工作内容。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第7条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否 ( 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 如项目接受联合体,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4.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①供应商应在中国境内注册;
②投标单位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③供应商只有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并且与招标人没有隶属关系才可以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④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与投标;供应商之间不应存在授权关系。如有此类情况,则只接受最先报名的供应商;
⑤因腐败和欺诈行为而被有关部门禁止投标的不能参加本次投标。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之前未在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过的供应商请点击http://218.61.232.162:8605/TPBidder/huiyuaninfomis2/pages/huiyuanregister/Agree网址在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登记注册,之前已在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经注册过的供应商无需进行二次注册。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4月11日起至2022年4月18日止 (磋商 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 ,办公时间9:00-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在线下载
地址:辽宁政府采购网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2年4月22日10:00时 (北京时间) ( 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
地点: 丹东市新区银河大街100-1号丹东市市政府一楼,第三开标室 。
六、开启
时间: 2022年4月22日10:00时 (北京时间)
地点: 丹东市新区银河大街100-1号丹东市市政府一楼,第三开标室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2.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介质形式(U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辽财采函{2021} 363号。
3.供应商自行准备电子设备确保能够自行报价及解密,供应商解密时长原则上不超过30分钟,因政府采购系统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将酌情延长解密时长。
4.电子投标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提交,备份文件提交至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供应商须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及解密设备也可自行远程解密,交易中心不提供解密设备及解密环节的相关服务。
6. 所有外市来(返)丹人员需持48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在丹自由活动,无法提供的须第一时间进行核酸检测。其中重点地区来(返)丹人员须严格按照我市疫情管控措施进行管理。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丹东市住房公积金服务中心
联系人: 朱耀华
地址: 丹东市振兴区七纬路9-2号
联系方式: 0414-26660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丹东市新区银河大街100-1号丹东市市政府一楼
联系方式: 0415-2172355
邮箱地址: DDZFCGZX@163.com
开户行: 丹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账户名称: 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01011700000151 (咨询电话:0415-21729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贲晓霞 尹冠华(中标事宜联系人:王辉 梁艳 吴景利)
电 话: 0415-2172355(中标事宜咨询电话:0415-2177388)
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