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ull
null
null
您的位置:数字音视网/招标公告/详细

睢宁县公安局“情指勤舆”一体化指挥中心建设装修工程

2022-04-13 来源: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睢宁县公安局“情指勤舆”一体化指挥中心建设装修工程

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睢宁县公安局“情指勤舆”一体化指挥中心建设装修工程 已由 睢宁县经济发展局《关于睢宁县公安局“情指勤舆”一体化指挥中心建设装修工程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睢经济发投【2022】18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睢宁县公安局, 建设资金来自 县财政拨款 ,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睢宁县公安局院内

2.1.2建设规模:拟建装修项目总建筑面积5300平方米

2.1.3合同估算价:约852.31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 90 日历天

设计工期: 30 日历天

施工工期: 60 日历天

2.1.5质量要求:

2.1.5.1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家现行设计规范及有关标准,委托方有关技术要求、符合相应设计阶段的编制深度要求,确保相关部门审查通过。

2.1.5.2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配合招标人完成财政评审工作)、物资采购、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备案、整体移交、档案移交及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完成并配合发包人办理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等一揽子工程。具体内容详见第六章发包人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具备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 及以上 设计资质,并且同时具备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 及以上 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与本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需取得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有效期内)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解锁手续,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执业范围之内。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本内容仅适用于注册建造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为总承包项目经理时)。

3.3 投标人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 投标人类似业绩(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投标申请人自2017年1月1日(含)以来承接过单项合同400万元及以上的的装修工程的总承包工程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需提供由发包人出具的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金额为准。】

(2)施工业绩:投标申请人自2017年1月1日(含)以来承接过单项合同400万元及以上的的装修工程的施工工程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需提供由发包人出具的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金额为准。】

(3)设计业绩:投标申请人自2017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项目投资额400万元及以上或设计费20万元及以上的装修工程的设计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需提供由发包人出具的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两者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中标通知书时间(直接发包通知书)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

3.3.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7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400万元及以上的的装修工程的总承包工程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需提供由发包人出具的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金额为准。】

(2)施工业绩: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7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400万元及以上的的装修工程的施工工程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需提供由发包人出具的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金额为准。】

(3)设计业绩: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7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项目投资额400万元及以上或设计费20万元及以上的装修工程的设计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需提供由发包人出具的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两者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中标通知书时间(直接发包通知书)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

(4)监理业绩: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7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项目投资额400万元及以上的的装修工程的监理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需提供由发包人出具的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金额以监理合同为准。】

注:投标人及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均以“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的业绩为准。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充分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资格审查其他必要条件

3.5.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5.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5.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5.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单位提供)

3.5.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本内容仅适用于注册建造师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时);

3.5.6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

3.5.7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造成项目招标失败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

3.6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施工单位提供)

3.7投标人应取得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报告(a.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请查阅“诚信徐州”[网址:http://www.xuzhoucredit.gov.cn/]“征信服务公司”专栏,咨询电话0516-81311315、0516-88411315;b.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信用报告的时限为5个工作日,信用报告有效期为1年,有效期内可重复使用;c.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部门为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电话:0516-83709981、0516-80800966) (设计单位提供)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2413830 分至 20225181730 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 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http://218.3.177.168/xzhynew/)

4.3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2519930 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评定分离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定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直接票决定标法 ,定标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 徐州市公共资源易平台(http://ggzy.zwb.xz.gov.cn/index.html) 上发布。

10.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睢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投标管理科

联系方式;0516-67012705

11.其他

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4009980000。

12.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睢宁县公安局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标普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睢宁县永盛路1号 地 址:睢宁县建筑科技产业园A2幢4楼

邮 编:221200 邮 编:221200

联 系 人:朱丛联 系 人:窦雯雯

电 话:18751727678 电 话:0516-88328200/19905221608

同地区同业主性质招标

同地区推荐招标

地区其他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