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博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组织福州市司法局“谁执法谁普法”广播、直播互动访谈栏目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政府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或者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特邀请下列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特定合同包的协商。现将本项目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1、项目编号:[350100]BW[DY]2022001
2、项目名称:福州市司法局“谁执法谁普法”广播、直播互动访谈栏目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允许进口 | 合同包预算 | 协商保证金 | |||||
1 |
|
396000 | 0 |
4、邀请参加本项目协商的供应商名单如下:
合同包 | 计划名称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包1 | “谁执法谁普法”广播、直播互动访谈栏目项目 | 福州广播电视台 | 福州市晋安区远洋路1号 |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包:1
明细 | 描述 |
---|---|
关于【一般资格证明文件中“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补充说明 | 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四、简化资格证明材料”的规定,供 应商在投 标 (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本招标文件中若有与此处不一致的,以此处补充说明为准。 |
5.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协商,否则响应文件无效。
5.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不允许成交供应商进行分包、转包。
6、采购文件的获取:由采购方在发出本邀请函的同时提供给被邀请供应商。
7、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时间:2022-04-15 11:45;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2022-04-18 23:59。
8、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提交响应文件地点:2022-04-26 09:0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福州市本级鼓楼区西洪路149号西洪广场2层 - 开标室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9、协商时间及协商地点:2022-04-26 09:00,福州市本级鼓楼区西洪路149号西洪广场2层 - 开标室
10、以上如有变更,采购方会通过更正公告通知被邀请供应商,请供应商关注。
11、联系方式
采购人:福州市司法局
联系人姓名:郑紫薇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
联系方法:83319611
代理机构:福建博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刘丽娜/吴亮亮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149号-100
联系方法:0591-22855515
福建博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2-0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