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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互联网和外联网线路类型公开招标公告

2022-04-19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央标讯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互联网和外联网线路类型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柒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南京市建邺区应天大街772号1栋507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5月1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C-2022041227D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互联网和外联网线路类型

预算金额:415.92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15.92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分包一:市级机房互联网出口线路

人民币 贰佰贰拾贰万肆仟捌佰 元整/年(¥ 2,224,800.00 元/年)

分包二:市局到基层单位之间线路

人民币 壹佰贰拾陆万 元整/年(¥ 1,260,000.00 元/年)
分包三:涉税服务网点线路
人民币 肆拾万零叁仟贰佰 元整/年(¥ 403,200.00 元/年)

分包四:短信平台专用线路

人民币 玖万陆仟 元整/年(¥ 96,000.00 元/年)

分包五:外联网主用线路
人民币 壹拾伍万捌仟肆佰 元整/年(¥ 158,400.00 元/年)

分包六:外联网备用线路

人民币 壹万陆仟捌佰 元整/年(¥ 16,800.00 元/年)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现有互联网和外联网线路合同现状,所有互联网和外联网线路合同均于2022年5月到期,故需对互联网和外联网存量线路类型进行招标。经对南京市税务局所有互联网和外联网线路进行梳理和优化,统计出目前南京市税务局市局机关和21个基层单位情况如下:

涉及办公场所共112个,涉及到的线路有互联网线路不少66条:其中市局互联网出口线路不少于8条,市局到各基层单位互联网中继线路不少于33条,涉税服务网点线路不少于24条,互联网短信平台线路不少于1条;采购外联网线路不少于5条:其中主用线路不少于4条,备用线路不少于1条。

本项目的采购内容下设六个分包。

合同履行期限:2022年6月1日至2025年5月31日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小微型企业价格扣除10%

(2)残疾人福利单位价格扣除10%

(3)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10%

(4)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具有《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省级广电部门颁发的开展增值业务经营许可(主要指具有和利用网络光缆线路经营许可),投标时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4月18日 至2022年04月24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苏柒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南京市建邺区应天大街772号1栋507室)

方式:1.现场获取,标书工本费需现场现金支付; 2.邮件获取,供应商需将以下相关资料及填写完整的获取文件登记表(见招标公告附件)发至邮箱:1461737635@qq.com,标书工本费支付宝转账成功后(支付宝账号见登记表)截图发至项目负责人邮箱。 获取招标文件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招标文件获取后不退。500元/分包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5月1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05月1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建邺区应天大街772号1栋502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条件是指: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如为新成立公司的,应提供于公司成立之日后的财务报表);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2021年10月至今(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以及缴纳社会保险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免缴或迟缴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由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提供说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原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

地址:南京市秦淮区白下路300号

联系方式:周洁瑜,025-845708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柒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应天大街772号产业园1栋507室

联系方式:佟仁萍025-833702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佟仁萍

电 话:  025-833702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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