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启东市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启东市人民法院就信息化办公设备维护及技术保障服务外包单一来源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启东市人民法院信息化办公设备维护及技术保障服务外包
二、项目预算
人民币每年捌万元整(¥80000元/年)
三、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启东市人民法院于去年签订的《信息化办公设备维护及技术保障服务外包合同》将于2022年5月31日到期。我院办公计算机五百多台、外接设备(包括打印机、复印机、扫描仪等)近两百台,另有网络通信设备、监控设备、会议系统设备、服务器存储设备、安检设备、UPS、精密空调等。本次采购内容为信息化办公设备维护及技术保障服务(办公计算机及外设维护保障、网络通信维护保障、监控巡视、会务及大型活动保障、监控设备保障、安检设备维护、配合法院对涉及法院系统信息化的各项工作进行保障等)。
本项目一采三年,合同一年一定,第一年经单一来源采购确定中标供应商后,以后两年内符合履约要求的可在预算落实、合同金额不变的基础上与中标人分别续签下两个年度合同(合同一年一签),不再重新招标。如合同期间乙方不符合履约要求,甲方实施新的采购确定供应商。
四、单一来源说明
因信息化系统保障维护需要,启东市人民法院需采购信息化办公设备维护及技术保障服务外包服务,由专业公司提供服务并配备一名专业安全驻场技术人员。由于启东市人民法院工作要求的特殊性,且对安全驻场技术人员的技术水平、个人素质、保密意识和队伍稳定性等具有较高的要求,鉴于启东市超维电脑有限公司2017年以来对原合同的履约表现较好,对我院信息化项目及系统保障等网络安全服务十分熟悉,驻场人员技术能力全面、工作态度良好,能及时响应并积极处理现场服务过程中的各项问题。经协商,启东市超维电脑有限公司承诺服务不降,为保证整体服务的延续性,确保启东市人民法院信息化系统能安全有序的运转,拟确定启东市超维电脑有限公司为信息化办公设备维护及技术保障服务项目的单一来源供应商。同时考虑到专职技术维保人员工资、医保及社保费用的增加,维护费用由原来的48000/年调整到到80000/年。
五、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供应商:启东市超维电脑有限公司
地址:启东市汇龙镇南苑中路523号
六、公示期限
公示期限:2022年4月19日至2022年4月26日
现将以上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限内携书面意见材料与以下单位联系,逾期将不再受理。公示期间如无异议,将依法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七、采购人、联系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采购人:启东市人民法院
采购人地址:江苏省启东市南苑路418号
联系人:阚琳联系电话:0513-68951172
启东市人民法院
2022年4月18日
附件:项目需求
一、项目内容
1.驻场人员工作要求
1)工作时间
派遣1名固定人员驻场提供信息化办公设备维护及技术保障服务,工作时间参照启东法院工作时间要求,其它时间为电话值班,节假日按院方要求值班。
2)人员要求
派驻人员须有从事信息化工程、专用设备维护的工作经验,派驻人员必须服从我院的管理和工作安排,遵守我院相关的规章制度。
2.服务内容及要求
本项目主要服务地点为启东市人民法院本部及五个派出人民法庭,服务范围主要是信息化办公设备维护及技术保障服务事项。
序号 |
项目 |
服务内容 |
1 |
基础服务 |
网络通信维护保障 |
2 |
办公计算机及外设维护保障 |
|
3 |
监控巡检、维修 |
|
4 |
会务及大型活动保障 |
|
5 |
院本部及派出法庭机房设备保障 |
|
6 |
安检设备维护 |
|
7 |
资产管理 |
|
8 |
科技法庭、支云庭审保障 |
|
9 |
咨询服务 |
日常维护咨询 |
10 |
应急支持 |
应急响应 |
11 |
重保期间支撑服务 |
|
12 |
培训服务 |
日常培训 |
13 |
其他 |
所有法院相关的信息化办公设备维护及技术保障的其他工作 |
A.基础服务
a)网络通信维护保障:确保办公计算机网络(内外网)通信畅通,并根据需要按要求配置、调整网络。
b)办公计算机及外设维护保障:负责法院内外网办公电脑日常软件安装调试、硬件故障排除,系统优化、查杀病毒、系统崩溃及时恢复等,保障打印机、复印机、扫描仪等所有办公外设正常工作。
c)监控安全:对法院的各数字监控设备定期进行巡检维护,保障各类场所音视频系统正常运转,保障监控网络的线路通畅(运营商线路除外)。
d)会务及大型活动保障:对审委会及相关会议室、执行指挥中心、大法庭设备进行日常维护维修,保障会议室各设备运行正常。
e)院本部及派出法庭机房设备保障:对法院本部三楼中心机房及各分机房,人民法庭机房设备保障维护;对UPS、精密空调、各网络设备、服务器存储等设备进行日常维护巡检。保证各设备正常工作。
f)安检设备维护:对法院本部及派出人民法庭的X光机、安检门、访客机等安检设备维护修理。
g)资产管理:对全院信息化设备进行日常统计、登记、修改等操作。
h)科技法庭、支云庭审保障:保障全院线上线下开庭顺利进行,及时处理各种突发问题。
B.咨询服务
日常安全咨询:当软、硬件系统出现异常,怀疑为安全事件时,提供分析建议;当发生病毒爆发事件时,提供技术解决方式建议;当发生重大安全事件时,提供技术解决方式及系统加固建议,提供适当应急协调服务等。
C.应急支持
成交服务商按照启东市人民法院的要求派驻技术服务工作人员,并承诺7×24小时随时提供服务,重大节假 日需做好巡检值班工作。
D.培训服务
提供信息化办公设备基本操作培训服务,包含:办公计算机网络知识培训、办公计算机及外设、监控、会 务、安检设备等使用操作等项目。
E.其他
配合法院对涉及法院系统信息化的各项工作进行保障。
3.成交服务商责任:
a)成交服务商需保证在法院现有的设备基础上实施各种设备维护,不得向法院提出无理的设备更换条件。
b)如成交服务商在为法院提供服务时发现有故障隐患,需要维修或更换部件,需与法院协商,由法院决定是否进行维修或更换部件。
c)成交服务商技术人员需遵守法院的规章制度并服从法院管理。
d)成交服务商技术人员需对涉及到法院的内部资料进行保密,成交服务商及派驻工作的相关人员需签订保密协议。
e)成交服务商维护使用工具均由成交服务商负责,成交服务商对自行组织的维护人员应按规定负责全面管理,对成交服务商维护人员所产生的任何事件均由成交服务商承担,与法院无关。成交服务商应与派驻人员签订符合劳动部门规定的用工合同,承担派驻人员的工资、福利、保险费等等,并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等。
f)设备维修需要更换的配件可由成交服务商提供,法院将不定期对成交服务商更换的配件进行询价,如发现与市场价有较大差额,法院可进行索赔。
g)在维护工作过程中成交服务商工作人员所产生的移动通讯费、交通费等由成交服务商自己承担。
h)成交服务商派驻法院的工作人员上下班及工作期间的安全责任,根据有关法规由成交服务商或工作人员本人承担。
二、维保服务期限
2022年6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
三、结算方式
维护期限内,每季度末支付合同款项的25%,成交服务商须提供给甲方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