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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电子影像档案系统升级和运维项目

2022-04-24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央标讯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电子影像档案系统升级和运维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柒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南京市建邺区应天大街772号1栋507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5月17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C-2022022201A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电子影像档案系统升级和运维

预算金额:10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0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分包一:电子影像系统日常运维

人民币 捌拾陆万肆仟 元整( ¥ 8 64 ,000.00 元)

为确保系统运行稳定,需要日常运维和定期巡检。包括监控省局影像服务器运行状况包括数据库服务器、影像服务影像调阅服务器实时监控,异常信息短信邮件告知提醒,故障排除等等。

分包二:电子档案系统运维

人民币 贰拾壹万陆仟 元整( ¥ 216 ,000.00 元)

为支持网上办税和无纸化办税及税收资料的档案化管理,江苏省税务局开发了电子档案管理系统。主要实现采集移交、立卷归档、库房管理、档案利用、鉴定销毁、专题数据库等功能。为确保系统运行稳定,需要对电子档案管理系统进行日常运维和定期巡检。

合同履行期限:2022年7月1至2023年6月30日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注:本文件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任意情形之一: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以及在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以内的; (4)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人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24时前的信用记录,通过以上查询渠道,投标人不得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4月24日 至2022年04月29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苏柒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南京市建邺区应天大街772号1栋507室)

方式:①现场出售,标书工本费需现场现金支付;②网上获取,供应商需将以上获取招标文件所需材料、填写完整的获取文件登记表(见公告附件)及标书工本费支付宝(支付宝账号见公告附件登记表)转账成功后截图发至项目负责人邮箱(李经理:pains7@163.com), 获取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委托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招标文件获取后不退。转账时请输入备注“01A+公司名称”字样。 招标文件获取费用:500元/分包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5月17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05月17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建邺区应天大街772号1栋502室开标一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是指: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或者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如为新成立公司的,应提供于公司成立之日后的财务报表);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2021年10月至今(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缴纳税收的增值税、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以及缴纳社会保险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免缴或迟缴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不足三年按公司成立时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浦江路30号

联系方式:商务部分:杨远东,025-58528646 技术部分:陈学军,138139881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柒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应天大街772号产业园1栋507室

联系方式:李经理 025-833721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经理

电 话:  025-83372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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