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塔城地区消防救援支队智能接处警系统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疆海丰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部办公室(新疆塔城地区塔城市光明路祥云小区5-1门头)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6月16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DZFCG(HFCX)20220526
项目名称:塔城地区消防救援支队智能接处警系统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169.4204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69.4204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一、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供应商;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交的资料:
(1)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原件;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
(4)“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站( www.ccgp.gov.cn );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上述资料均要求为原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需要提供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以上所有资料胶装成册。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在支队具备施工基础硬件环境的条件下45日内完成建设,与总队对接部分,待总队具备接入条件以后30日内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节能环保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5月26日 至2022年06月01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海丰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部办公室(新疆塔城地区塔城市光明路祥云小区5-1门头)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6月16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06月16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海丰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新疆塔城地区塔城市祥云小区5-1门头)(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塔城地区消防救援支队
地址:塔城市
联系方式:王鲁豫:188909078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海丰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塔城地区塔城市光明路祥云小区5-1门头
联系方式:马玲:0901-622194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鲁豫
电 话: 18890907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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