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信息系统平台应用管理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WH01CG2022FW5416(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JC3402012022086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芜湖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信息系统平台应用管理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5月2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更正内容 |
原文件表述 |
现更正表述 |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4条 |
预付款:金额/比例为: 20% (中标供应商申请预付款时需提供预付款保函或其他非现金担保措施) (说明:政府采购文件中约定预付款,预付款比例一般不低于合同金额的30%,以人工投入为主的采购合同,一般不低于10%。中小微企业合同预付款比例可提高到50%以上,与疫情防控有关的采购合同预付款比例最高可达 100%。约定预付款的,应于合同签订生效并具备实施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适用于招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预付款从其相关规定) |
预付款:金额/比例为: 20% (说明:政府采购文件中约定预付款,预付款比例一般不低于合同金额的30%,以人工投入为主的采购合同,一般不低于10%。中小微企业合同预付款比例可提高到50%以上,与疫情防控有关的采购合同预付款比例最高可达 100%。约定预付款的,应于合同签订生效并具备实施条件后即可支付。适用于招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预付款从其相关规定)如国家、省、市政策调整,按最新政策执行。 |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7条 |
主要成交标的名称、服务要求简述、数量、单价等 |
主要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等 |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7条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规定: 本项目将对成交供应商的主要成交标的名称、服务要求简述、数量、单价等,经评审委员会评审认可后随评审结果一并公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有效的《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如有虚假,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上报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按有关规定处理。 注:主要成交标的由采购人根据项目情况设定。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规定: 本项目将对中标供应商的主要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等,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可后随评标结果一并公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主要中标标的承诺函》,如有虚假,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上报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按有关规定处理。注:主要标的由采购人根据项目情况设定。 |
第三章 采购需求 |
本项目核心服务项目一览表-核心服务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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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主要标的项目一览表-主要标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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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采购合同(格式)第三条 |
具体付款方式: (约定预付款的,应于合同签订生效并具备实施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 |
具体付款方式: (约定预付款的,应于合同签订生效并具备实施条件后即可支付) |
第七章 单一来源响应文件格式-单一来源响应声明 |
8、其他需要承诺的事项(为保留条款)。 |
删除该项条款 |
第七章 单一来源响应文件格式-四 |
四、采购文件约定的核心服务项目一览表(格式) |
四、采购文件约定主要标的项目一览表 |
更正日期:2022年5月2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文件其它内容不变。
2、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重新制作投标文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芜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计算机信息管理中心
地址:芜湖市鸠江区瑞祥路88号A4座9楼
联系方式:0553-39913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安徽皖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安庆市潜山市梅城镇桃园路16幢
联系方式:153755380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章勋
电话:15375538056
采购人:芜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计算机信息管理中心
代理机构:安徽皖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0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