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天津市和平区委员会机关 和平区政务公有云等综合技术保障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CYZC-2022-036)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和平区政务公有云等综合技术保障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天津市河东区卫国道132号增2-6号2层天津宸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2年06月22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YZC-2022-036
项目名称:和平区政务公有云等综合技术保障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205.0万元
最高限价:205.0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
预算(万元) |
最高限额(万元) |
采购目录 |
采购需求 |
第1包 |
是 |
205 |
205 |
其他信息技术服务 |
和平区政务公有云等综合技术保障服务项目,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采购技术支持、系统维护、资源保障、事件响应四大类共10项服务。具体详见项目需求书。 |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其中计算资源服务、政务邮箱服务、安全保障服务服务期为自2022年9月8日至2023年9月7日。(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供应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依据,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四)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五)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六)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提供营业执照或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2. 投标供应商若为法人(或者负责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书(需加盖供应商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书(需加盖供应商公章)、法人代表(或者负责人)授权书(需加盖供应商公章,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投标供应商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3.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任一年度审计报告的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资信证明的开具日期应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后)。 4、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6月至投标截止时间任意一期缴纳记录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税务局出具的完税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5. 供应商须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6月至投标截止时间任意一期缴纳记录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6. 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若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则须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2年06月02日 到 2022年06月09日 ,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河东区卫国道132号增2-6号2层天津宸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方式:供应商应携带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现场购买招标文件
售价: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06月22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东区卫国道132号增2-6号2层天津宸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第二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天津宸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10.0%的价格扣除;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国共产党天津市和平区委员会机关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河北路205号
联系方式:022-832192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宸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卫国道132号增2-6号2层
联系方式:022-84601296-801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润霞
电 话:022-84601296-8014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
天津宸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