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50181]ZJGC[GK]202200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 称:福清市实验小学虎溪校区班班通触摸一体机及监控系统设备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5月25日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1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更正招标文件内容
更正内容:
事项1: 删除 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 7.2评标标准中
评标项目 |
评标方法 |
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
1、按照《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文件的规定。(1)本次采购货物中属于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是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的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并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投标无效;(2)节能产品(非强制类)、环境标志产品评审优惠内容及幅度如下:①若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产品(非强制类)、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低于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 20%(含20%)以下的,将分别给予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价格评标项和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4%的加分;②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产品(非强制类)、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20%-50%(含50%)的,将分别给予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在价格评标项和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6%的加分;③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产品(非强制类)、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50%以上的,将分别给予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在价格评标项和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8%的加分。2、投标人在投标时必须对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单独在节能(非强制类)、环境标志产品统计表中填写,并提供产品的证明资料复印件并附在报价部分且加盖投标人公章。未单独分项报价或未按规定提供产品的证明资料的不给予加分。3、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加分。4、根据闽财购〔2010〕28号文规定,若节能、环境标志清单内的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 |
事项2:
原公告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2年06月16日09:30(北京时间)” 更正为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2年06月23日09:30(北京时间)”。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2年06月0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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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清市实验小学
地 址:福清市向高街福塘境1号
联系方式:0591-85213989
2.采购代 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福建紫金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厦门市湖里区翔云三路128号5楼
联系方式:0591-876005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富英、黄金星
电 话:0591-87600506
福建紫金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2年06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