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地铁智慧安检系统建设工程采购项目(含运维)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 广州地铁智慧安检系统建设工程采购项目(含运维) 招标人为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广州地铁智慧安检系统建设工程采购项目(含运维) 的设备及相关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1 招标项目概况:
对广州地铁智慧安检系统建设工程采购项目(含运维)进行公开招标,选定设备和服务提供商。
2.2 工程建设规模:
广州地铁智慧安检系统建设工程采购及运维包括一号线、二号线、三号线、四号线、五号线、六号线、七号线一期、八号线、九号线、APM 、十三号线一期、知识城线、十四号线、二十一号线、广佛线(广州段)、十一号线、十八号线、二十二号线、十三号线二期、五号线东延段、十二号线、三号线东延段、十号线、七号线二期、十四号线二期、七号线西延(广州段)。
2.3 工程建设地点: 广州市轨道交通十一号线、十三五新线、既有线、七号线西延(广州段)各工地。
2.4 工程建设工期:2023年~2026年分步投入运营,详见用户需求书,招标人可根据线路工程的实际情况对工期计划进行调整。
2.5 标段划分: 本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
2.6 各标段招标内容(包括设备名称、数量): 本项目的招标内容为广州市轨道交通十一号线、十三五新线、既有线、七号线西延(广州段)智慧安检系统设备及运维服务采购,包括智慧安检系统 设备供货、供货伴随服务及3年运维服务等(具体以用户需求书为准)。
2.7招标控制价:
广州地铁智慧安检系统建设工程采购项目(含运维)的总控制价为: 421,967,359.50 元 ,其中:
①既有线路、十一号线及十三五新线智慧安检系统建设工程系统采购项目控制价: 384,033,975.90 元 ,其中广州市轨道交通智能运行平台相关软件控制价: 43,127,100.00 元
②七号线西延(广州段)智慧安检系统建设工程系统采购项目控制价: 560,043.26 元
③四号线官桥站智慧安检系统建设工程系统采购项目控制价: 836,210.72 元
④既有线路、十一号线及十三五新线智慧安检系统建设工程运维服务项目控制价: 36,537,129.58 元
2.8 主要技术规格:详见用户需求书。
2.9 交货地点: 广州市轨道交通十一号线、十三五新线、既有线、七号线西延(广州段)各工地或招标人指定交货地点。
2.10 交货期:详见用户需求书。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下述 资质,具备 下述 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资质要求:
①投标人须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时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本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②若投标人是本项目主要系统/设备的制造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若投标人不是本项目主要系统/设备制造商,则须提供本项目主要系统/设备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主要系统/设备清单及授权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A6-2-2)。
注:本项目主要系统/设备包括:(1)服务器、工作站;(2)交换机;(3)无线AP;(4)UPS、蓄电池;(5)防火墙。
3.1.2 投标人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至今有轨道交通智慧安检系统供货业绩或轨道交通智慧安检系统示范工程项目业绩,并提供供货合同(含供货清单)或轨道交通业主出具的业绩用户证明(供货合同签署时间或用户证明业绩时间应在上述时间范围内),供货合同或用户证明至少涵盖智慧安检系统7项功能中的4项或以上。
注:智慧安检系统7项功能:1、通过网络化、信息化组网成系统,实现安检系统网络化;2、应用大数据平台;3、应用智能图像识别,实现判图智能化;4、实现集中判图;5、应用生物识别技术,实现重点人员识别精准化;6、实现安检系统管理平台功能;7、采集到的人脸生物特征能上传至安检系统并与公安实现信息互通进行联动处置。
3.1.3 其他要求:
① 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 附件二 的格式和内容签署盖章《投标人声明》。
② 在本公告发布时,投标人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列入《以往工程中因违约被业主书面拒绝投标和被拒绝参与业主管辖的新项目的名单》(在拒绝投标的期限内)(详见招标公告 附件一 )或未被纳入国家、市、区的失信联合惩戒范围(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比对结果进行评审)。
③ 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有其他失信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下同)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以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9月6日)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为准(失信主体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等)。
④ 投标人若中标,须在双方签署合同时,再次按本公告上述第3.1条要求提供资格审查材料且须符合上述资格要求,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中标候选人排名次序选择余下中标候选人中排序最高的候选人作为中标人。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发布招标公告时间(含本日):
2022 年 8 月 5 日 00 时 00 分至 2022 年 9 月 6 日 09 时 30 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 年 8 月 5 日 00 时至 2022 年 9 月 6 日 09 时 3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中心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①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 年 9 月 6 日0 9 时 30 分。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gzggzy.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陆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www.gzggzy.cn)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指引 。
②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及U盘(备用)。递交投标文件光盘及U盘(备用)的时间为
2022 年 9 月 6 日 09 时 15 分至 2022 年 9 月 6 日 09 时 30 分,递交地点为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心本部第 08 开标室 (电子光盘或U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将数据刻录到光盘或U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
(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时间为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如参加投标的单位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公告发布时间。
开标时间: 2022 年 9 月 6 日 09 时 30 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gzggzy.cn)、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网(网址:http://www.gzmtr.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和城轨采购网站(https://www.mtrmart.com)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若本项目满足投标登记或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或通过初步评审的合格投标人家数不足3家的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9.1招标人连续两次以上招标失败的项目,需要调整招标方式的,应按国家招投标法及省市最新相关规定执行。
9.2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纪委监察专员办纪检监察室,电话: ( 020 )83106760 ,地址: 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 1238 号万胜广场A 座 。
9.3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定时期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招 标 人: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38号 地 址: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 726 号7 楼
邮 编: 510330 邮 编: 510080
联 系 人: 陈工 黄工 联 系 人: 邓俊强、梁欢
电 话: 020-83157874、54834 电 话: 020-37860734、0741
电子邮件: chenjingsha@gzmtr.com 电子邮件: dengjunqiang@ebidding.com
异议受理部门: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纪委监察专员办纪检监察室
地 址: 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 1238 号万胜广场A 座
联 系 人: /
电 话: ( 020 )83106760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轨道交通管理处
电 话: ( 020 ) 38180179
附件一:以往工程中因违约被业主书面拒绝投标和被拒绝参与业主管辖的新项目的名单
附件二:投标人声明
招标人: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人代理: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8 月 4 日
附件一:以往工程中因违约被业主书面拒绝投标和被拒绝参与业主管辖的新项目的名单
序号 |
单位名称及个人姓名 |
1 |
广州雄志科技有限公司 |
2 |
广州格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3 |
翰威特咨询(上海)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
4 |
广东至艺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5 |
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及所有子公司 |
6 |
广东重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及所有子公司 |
7 |
成都鼎祥瑞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及所有子公司 |
8 |
戎威远保安服务(北京)有限公司 |
9 |
广州百奕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10 |
广州市广通源润滑科技有限公司 |
11 |
广东恩科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12 |
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
13 |
广东至艺监理有限公司及所有子公司 |
14 |
贵州中建建筑科研设计院有限公司及其所有子公司 |
15 |
广东鼎峰基业建设有限公司及其所有子公司 |
16 |
广州市城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及所有子公司 |
17 |
广州市睿辰祥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
18 |
广州市恒力达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19 |
广东利盾电气消防检测有限公司 |
20 |
广东华建电气消防安全检测有限公司 |
21 |
安徽省城建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及所有子公司 |
22 |
韶关市曼原劳务有限公司 |
23 |
深圳市禹宸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
24 |
广州龙悦轨道设备有限公司 |
25 |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及所有子公司 |
26 |
乌鲁木齐铁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27 |
广州诗润顺贸易有限公司 |
28 |
深圳市天空领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29 |
广州天勤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30 |
中山大智无疆科技有限公司 |
31 |
重庆市世元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32 |
四川垚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33 |
汕头市睿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34 |
广东华盛颂典家具实业有限公司 |
35 |
曾振文(一级建造师注册号:贵152060801025) |
36 |
陈仁(监理工程师注册号:44014218) |
37 |
姜长峰(建造师注册号:鲁137051100502) |
38 |
孟凡强(助理工程师证书编号:鲁建安C(2015)1800102) |
39 |
韩红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注册号:65000057) |
投标人声明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项目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同时不出现其他失信行为。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或者与本项目设计人或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存在附属关系的;
(3)为本项目监理人或者与本项目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11)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12)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13)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4)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15)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7)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9)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20)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等网站查询到存在失信主体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等;
(21)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22)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公司承诺所提供的银行保函、保证保险、专业工程担保公司担保真实、有效。
五、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申请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一年。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