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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清县智慧校园安防系统标前更正公告

2022-08-10 来源:福建福州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大厅政府采购补充通知

闽清县智慧校园安防系统标前 澄清 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50124]YCXM[GK]202200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 称:闽清县智慧校园安防系统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7月14日

二、 澄清 信息

合同包1
澄清事项:采购文件
(1)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

5.3机房及配套要求

本次项目数据机房利旧使用闽清县公安局四层的总机房,内有空余一个42U高的服务器机柜,数据机房的视频专网光纤链路已建成。

澄清如下:本项目的数据机房的视频专网光纤链路已建成,供 应商需提供109所学校的109条光纤链路。因此本项目投标人的报价应包含安防系统的建设费用、系统集成及人员培训费、三年(36月)109条光纤链路服务费用、利 润、税款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等各项应有费用及可合理推断的责任和义务。投标人应充分考虑项目履行中各种设备及材料的市场风险和国家政策性调整风险系数,并计入总报价,今后不作调整。

(2)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均延期至2022年08月25日09:30。

其他内容不变。

澄清日期:2022年08月0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资格承诺函

致: (采购人、采购代 理机构)

我单位参与 (项目名 称) (项目编号: )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承诺如下:

1、我单位具有符合采购文件资格要求的财务状况报告。

2、我单位具有符合采购文件资格要求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3、我单位具有符合采购文件资格要求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若我单位承诺不实, 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成交的法律责任。

承诺供 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

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 字):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

说明:1.供 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供 应商可刪减承诺事项,如刪去承诺第1项的,则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闽清县公安局
地 址:闽清县梅城镇南山路16号
联系方式:庄警官0591-22372948    

2.采购代 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福建阳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仓山区金山街道浦上大道216号福州仓山万达广场C区C3#楼26层

联系方式:郑靖宇0591-830531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庄警官0591-2237294

福建阳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2年08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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