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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政务服务大厅窗口显示屏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2-08-11 来源:山东烟台市更正公告
采购项目编号 SDGP370693000202202000070
采购项目名称 政务服务大厅窗口显示屏采购
变更内容

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政务服务大厅窗口显示屏采购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DGP37069300020220200007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政务服务大厅窗口显示屏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7月2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三、 其他补充事宜:

原招标内容: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接受大型企业参与投标。

(2)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022年8月12日09:0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8月12日09:00时(北京时间)

现变更为:

(1)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若投标人为小微企业,按照财政部、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及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的规定,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价格扣除;联合体共同参加的,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3%的价格扣除。若投标人为中小微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否则评审时不予承认。

若投标人为监狱企业,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在采购价格评审中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投标时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否则评审时不予承认。

若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价格评审中给予10%的扣除。谈判时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否则评审时不予承认。

(2)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022年8月29日14:3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8月29日14:30时(北京时间)

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招 标 人: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地 址:烟台高新区科技大道69号

联 系 人:刘明明

电 话:0535-69227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东泰和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烟台市莱山区港城东大街1295号百伟国际大厦22楼

联系方式:0535-66589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万梓

电   话:0535-6658998

 


高新区显示屏更正公告.pdf附件下载 更正公告.pdf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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