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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社会保险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2022-09-01 来源: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市级公告

 

项目概况

北京市社会保险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09-21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1000022210200001135-XM001

项目名称:北京市社会保险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

预算金额:2321.69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2321.69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01包:

标的名称:北京市社会保险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

分包最高限价:2045.38万元

数量:1

服务时间:12个月

服务地点: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简要技术需求:

鉴于北京市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在日常工作中发挥的重要作用,为了保障社会保险信息系统的全年稳定运行,需要对北京市社会保险系统提供专业的5×9小时驻场服务和7×24小时响应,特殊时期提供24小时应急值守,保障系统的稳定、安全运行,有力的支撑北京市社会保险业务工作开展。

 

02包:

标的名称:区县宏观决策数据源统计分析系统运行维护服务

分包最高限价:276.31万元

数量:1

服务时间:12个月

服务地点: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简要技术需求:

(一)应用软件维护服务

为保障区县宏观系统项目工程的稳定运行,需要对系统进行日常的监测,对系统整体运行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保障服务,及时发现问题、甄别问题。为市中心及区县经(代)办机构的工作人员提供必须的服务,包括:现场服务、设立热线电话、咨询服务等。

(二)数据维护服务

涉及综合报表、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社会保险业务数据的接收、加载、清洗、审核、上线,包括图表展现、数据挖掘、数据质量报告、内控监督、公务查询、财务预算、统计精算等业务的数据查询、检查、预警、整改、问题反馈等功能。

(三)宏观固定报表维护服务

对固定报表进行不同维度的分析,为用户提供数据分析的方便。目前这些报表每年需要对相应的指标项与庞大的数据量的进行修正及核对,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国家社保制度。

合同履行期限:12个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01包为预留部分预算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预留小微企业份额不低于40%(818.152万元)。

02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小微企业份额不低于28%(77.3668万元)。

预留方式为获得采购合同的投标人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满足要求的企业承接。

本项目由小微企业承接,视同符合本项资格要求,无需进行分包。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08-31 至 2022-09-07 ,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方式:

1、办理CA认证证书(北京数字证书),详见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zbcg-bjzc.zhongcy.com/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查阅 “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CA办理操作流程指引”,按照程序要求办理。

2、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按照规定办理CA数字认证证书(北京数字证书)后,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持投标人自身数字证书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免费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同时须将投标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联系方式、通信地址相关资料发送电子邮箱:1123820788@qq.com(邮件标题注明单位名称)。

4、未按上述获取方式和期限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5、证书驱动下载: 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招标采购系统文件驱动安装包”下载相关驱动。 CA认证证书服务热线 010-58511086 技术支持服务热线 010-86483801。

注意:本项目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投标人须通过平台下载获取电子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时须以纸质形式现场递交

售价:¥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09-21 09:3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9层第二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政策

(1)对小微企业的报价给予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注:所采购的货物在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范围内,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2.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

4.本项目若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本条第2、3款要求。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行政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清风路33号院4号楼

联系方式:王老师,010-555854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1层

联系方式:韩博、辛颖,138104745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博、辛颖

电 话:  13810474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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