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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北京智慧城市建设第三方评估评价支撑服务招标公告

2022-10-14 来源: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市级公告

 

 
 

项目概况

2022年北京智慧城市建设第三方评估评价支撑服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11-04 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1000022210200024351-XM001

项目名称:2022年北京智慧城市建设第三方评估评价支撑服务

预算金额:286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286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项目概述

我市智慧城市建设已基本完成以“大数据行动计划”为主线和以“筑基”为核心的1.0阶段,2.0阶段全域应用场景开放和大规模建设正在稳步推进,以建设全球新型智慧城市标杆城市为目标,建立以大数据为基础、服务于智慧城市建设和数字政府建设的评估评价体系显得尤为迫切。通过建立完善的评估评价体系,开展政务信息系统管理制度研究和政务信息系统绩效评价等工作,准确把控政务信息系统和大数据治理现状,持续改进、调整和优化智慧城市及数字政府建设,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提升。

项目总体目标

围绕政务信息系统开展评估评价,建立多层次评估指标体系并开展试评估,制定政务信息系统建设运维管理标准化工作模板,通过政务信息系统绩效评价完善基础台账,实施政策应用场景与信息系统匹配专项评估。通过开展政务信息系统绩效评价相关管理制度研究分析,探索建立多层次评估评价指标体系,构建全面评估、专项评估、过程评估、验收评估全流程管理体系,开展过程评估和验收评估的试点评估,形成试点评估报告。整理分析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及信息系统建设运维管理制度研究,制定系统需求、数据管理、采购及合同管理、过程管理、结算及档案管理等规范化工作模板,形成工作报告。按照北京市市级政务信息系统绩效评价指标及方法,针对典型领域系统开展全面评价,持续完善政务信息系统基础台账,形成专项评估报告。开展政策应用场景与信息系统匹配专项评估,选取典型政策应用场景的支撑系统进行评估分析,探索开展业务数据与系统数据匹配性分析评估和政策“微场景”应用评价,总结标准化和数据化管理的基本工作方法和指标体系,形成专项评估报告。通过评估评价促进部门业务数据化、管理精细化,进一步挖掘大数据应用潜力,促进政府管理体制机制优化。使大数据发展、智慧城市和数字政府建设成效更加深入人心,真正提升获得感和满意度,做到市长满意、市场有声、市民有感。

项目总体需求

“北京智慧城市建设第三方评估评价支撑服务”项目,重点围绕“北京市‘十四五’时期智慧城市发展行动纲要”的要求展开。通过评估评价,完善大数据“汇管用评”工作的闭环,促进了大数据、智慧城市和数字政府建设的良性发展。目前,智慧城市建设2.0的阶段正在稳步推进,围绕政务信息系统,加强对大数据应用和智慧城市建设成效的监督评价成为下一步方向。

为了强化政务信息系统对业务场景的基础支撑能力,本期项目从全流程管理视角出发,持续完善政务信息系统基础台账,围绕业务场景与信息系统匹配开展垂直系统与共性系统专项评估,围绕信息系统评估管理指标体系构建以及制定信息系统建设运维管理工作模板等内容开展评估分析,实现“以评促管、以评促建、以评促用”,完善信息化项目全流程管理闭环,完善信息系统全生命周期管理闭环,完善业务需求及数据管理闭环,以大数据应用为导向,促进业务数据化、管理精细化,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及治理水平。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要求预留4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为70%以上。

若供应商为符合要求的小微企业,本项目中所有标的均由其自身承接,则视同符合本项资格要求,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招标文件)。

若供应商非小微企业,则须提供满足上述要求的《拟分包情况说明》及《分包意向协议》(格式详见招标文件)及《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声明函上须盖供应商公章)。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投标:否

3.2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10-14 至 2022-10-21 ,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方式:

供应商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zbcg-bjzc.zhongcy.com/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售价:¥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11-04 10:0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3号)北楼一层第一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及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落实情况详见招标文件。

2 .本项目采用政府采购电子化与线下流程结合方式招标 (请供应商按文件要求现场递交纸质文件进行投标) ,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办理CA认证证书、进行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数字认证证书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

CA认证证书服务热线 010-58511086

技术支持服务热线 010-86483801

2.1办理CA认证证书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查阅 “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CA办理操作流程指引”,按照程序要求办理。

2.2注册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

2.3驱动、客户端下载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招标采购系统文件驱动安装包”下载相关驱动。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下载相关客户端。

2.4 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供应商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未在规定期限内通过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的 投标无效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本级)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运河东大街57号5号楼

联系方式:马林,555785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甲三号

联系方式:梁驰、崔振龙、祁娜,010-85343437/344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驰、崔振龙、祁娜

电 话:  010-85343437/3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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