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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借助信息化服务辅助开展教育管理业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2-11-17 来源: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区级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借助信息化服务辅助开展教育管理业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经开区分平台(ggzyjy.bda.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11-30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KQCG_22_0565

项目名称: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借助信息化服务辅助开展教育管理业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3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标的名称

采购包预算金额(万元)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01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借助信息化服务辅助开展教育管理业务项目

300

1项

依据《北京教育信息化“十四五”规划》提出智能化教育管理服务全面普及,社会事业局拟引入第三方信息化专业机构,提供各教育管理业务所需信息化技术服务,包括:学前信息化服务、小学入学信息化服务、初中入学信息化服务、转学信息化服务、学位查重数据库制作信息化服务、国家教育统计信息化服务等,辅助各教育管理业务顺利开展。

合同履行期限: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作全部完成并通过验收之日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无。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响应:□是 √否;

3.2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11-18至2022-11-24, 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经开区分平台(ggzyjy.bda.gov.cn)

方式:

(1)新用户注册:登录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经开区分平台(http://ggzyjy.bda.gov.cn/),选择【系统入口】——点击“政府采购登录入口”——【新用户注册】栏目,进行新用户注册。

(2)下载采购文件:登录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经开区分平台(ggzyjy.bda.gov.cn),选择【系统入口】——点击“政府采购登录入口” ——点击“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标书下载情况】——【采购公告】——选择项目名称——点击【下载】。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11-30 09:3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中路10号亦城国际中心A座9层开标室三

五、开启

时间:2022-11-30 09:3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中路10号亦城国际中心A座9层开标室三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1《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11〕124号)

1.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1.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1.4《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

1.5《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1.6《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

1.7《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9号)

1.8《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9《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

1.10《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京财采购〔2021〕741号)

1.11《北京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京财采购〔2021〕2163号)

1.12《北京市财政局关于持续深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改革的通知》(京财采购〔2022〕672号)

1.13《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政府采购文件示范文本(试行)(2022年版)》的通知》(京财采购〔2022〕728号)

2.本项目为纸质标项目,如有参加意向的供应商需注意以下事项:

2.1新用户注册

请登录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经开区分平台ggzyjy.bda.gov.cn查阅网页“下载中心”—“文件下载”—“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电子标工作指引(含电子标CA数字证书申请)”,按照操作流程进行新用户注册。纸质标项目须使用CA证书与企业注册账号进行绑定,使用账号及密码注册的潜在供应商登录进入系统后,需尽快按照提示绑定CA并使用CA登录,以免影响日后系统的正常使用。

2.2响应文件制作及递交

本项目采用纸质标。潜在供应商须在系统下载采购文件后按照采购文件内要求正常编制响应文件并现场递交。

2.3系统注册、项目关注、下载文件等相关事宜请登录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经开区分平台ggzyjy.bda.gov.cn查阅网页“服务指南”—“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经开区分平台技术支持”进行技术咨询。

3.本项目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

4.本次磋商公告发布媒体: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经开区分平台》、《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官网》发布。

5.根据本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为保障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安全有序开展,坚决筑牢疫情防控防线,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参加磋商开启会议时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如下:

5.1在京人员进入经开区公共资源管理服务中心须查验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返京人员进入经开区公共资源管理服务中心须持抵京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抵京24小时后、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5.2中高风险地区进返京人员和本市中高风险地区人员谢绝进入经开区公共资源管理服务中心。

5.3所有供应商代表进入经开区公共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前,请您主动出示北京健康宝、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配合进行体温测量。

5.4如有其他变化,采购人或采购代理公司将即时通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社会事业局

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中路15号朝林大厦

联系方式:李凌飞,010-678814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大兴区枣园路19号1幢503室

联系方式:何江敏,13833333054、010-6924817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江敏

电 话:  13833333054、010-69248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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