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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港保税区党委办公室天津港保税区智慧城市运行管理平台(一期)项目---综合网格平台建设(项目编号:BHGJ-2022-G-166)公开招标公告

2022-12-05 来源:天津市政府采购网区级采购

天津港保税区党委办公室 天津港保税区智慧城市运行管理平台(一期)项目---综合网格平台建设 (项目编号:BHGJ-2022-G-166)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天津港保税区智慧城市运行管理平台(一期)项目---综合网格平台建设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环河北路80号空港商务园东区E8号楼B座801室(天津滨海国际招标发展有限公司)。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2年12月23日 13点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HGJ-2022-G-166
项目名称:天津港保税区智慧城市运行管理平台(一期)项目---综合网格平台建设
预算金额:793.25万元
最高限价:793.25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预算(万元) 最高限额(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793.25 793.25 基础环境集成实施服务 天津港保税区智慧城市运行管理平台(一期)项目---综合网格平台建设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为政府购买服务模式,服务期三年。(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服务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 (2)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服务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 (3)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明细: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服务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 注:中小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4)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5) 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6)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自投标截止时间起1小时内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同时查询。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查询记录通过截屏的方式并打印留存,同时由评标委员会对查询结果予以签字确认,截屏内容包括网站地址、名称和查询信息的显示结果及查询时间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仪式,投标人若为法人(负责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负责人)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投标人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本项目公告发布日期后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度至少1个月的由当地税款征缴部门或银行出具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投标人按实际的缴纳情况提交相关证明); (5)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度至少1个月的由当地社保征缴部门或银行出具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投标人按实际的缴纳情况提交相关证明); (6)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需提供承诺书原件(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2年12月02日2022年12月09日 ,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环河北路80号空港商务园东区E8号楼B座801室(天津滨海国际招标发展有限公司)。
方式:在本项目报名期内,携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到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环河北路80号空港商务园东区E8号楼B座801室,符合报名要求的投标人将通过报名并获取文件。报名及获取文件联系人:叶工,022-84909958。
售价:1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12月23日 13点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空港经济区中心大道55号科技大厦二楼201--2室。防疫期间,为避免人员聚集,投标人超过6家时开标地点在天津空港经济区中心大道55号科技大厦二楼201大厅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20.0%的价格扣除;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港保税区党委办公室
地址: 天津空港经济区西三道166号
联系方式:刘青松 022-849066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滨海国际招标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空港经济区环河北路80号空港商务园E8号楼B座801
联系方式:022-281362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双娜、张洁、赵薇
电 话:022-28136208 15122436058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
BHGJ-2022-G-166 公告内容(3).doc

天津滨海国际招标发展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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