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师范大学 天津师范大学智能交互虚拟演示等设备购置项目 (项目编号:ZX2022-CZHW-363)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天津师范大学智能交互虚拟演示等设备购置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天津市和平区大沽北路76号新华国金中心15层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2年12月19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X2022-CZHW-363
项目名称:天津师范大学智能交互虚拟演示等设备购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80.0万元
最高限价:180.0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
预算(万元) |
最高限额(万元) |
采购目录 |
采购需求 |
第1包 |
是 |
50 |
50 |
其他计算机设备及软件 |
天津师范大学智能交互虚拟演示设备购置,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 |
第2包 |
是 |
112.5 |
112.5 |
其他计算机设备及软件 |
天津师范大学图形工作站等设备购置,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 |
第3包 |
是 |
5.6 |
5.6 |
其他计算机设备及软件 |
天津师范大学移动硬盘等设备购置,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 |
第4包 |
是 |
1.1 |
1.1 |
其他计算机设备及软件 |
天津师范大学视频展示台等设备购置,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 |
第5包 |
是 |
10.8 |
10.8 |
其他计算机设备及软件 |
天津师范大学会议大屏等设备购置,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30 日内到货。到货后 10 个工作日内供应商完成安装调试及培训,符合国家标准、行业规范和合同等相关文件的要求(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磋商当日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 4、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 5、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6、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 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21年度财务报告; B.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近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新成立或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磋商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2年12月05日 到 2022年12月12日 ,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和平区大沽北路76号新华国金中心15层
方式:(1)现场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2)网上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1)将“公司名称+报名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发送至zxzb0808@163.com邮箱(邮件主题为:xx公司报名信息),并致电022-26116029获取“文件及资料领取表”;2)请将如下报名资料:营业执照扫描件、汇款单截图、“文件及资料领取表”手写扫描件以邮件形式发送至zxzb0808@163.com(邮件主题为:ZX2022-CZHW-363的报名信息);3)报名日期以文件费到账日期为准;(3)未在规定时间报名、交费的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4)供应商提交投标文件之前,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注册网址:http://tjgp.cz.tj.gov.cn)。
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2年12月19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园区榕苑路15号鑫茂科技园6号楼B座501开标一室
五、开启
时间: 2022年12月19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园区榕苑路15号鑫茂科技园6号楼B座501开标一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20.0%的价格扣除;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师范大学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3号
联系方式:孙老师,022-237664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轩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大沽北路76号新华国金中心15层
联系方式:022-261160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老师
电 话:022-26116029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
中轩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