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陆市高速出入口交通整治提升工程EPC(HBAL-202212SZ-042001001)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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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AL-202212SZ-042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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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安陆市高速出入口交通整治提升工程EPC已由安陆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安发改审批【2022】27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安陆涢通交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安陆涢通交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鼎正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安陆市烟店镇高速出入口、南城高速出入口、辛榨高速出入口。 建设规模:(1)烟店高速出入口主要包含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监控工程及绿化工程。道路工程建设内容主要为现状道路的改造、扩宽和新建;排水工程建设内容主要为雨水收集处理;交通工程建设内容主要为道路沿线交通安全设施和导向标牌标线及道口交通监控;照明工程建设内容为道口部分的照明系统的现状迁改和新增。 (2)辛榨高速出入口主要包含交通架空工程,为道路沿线交通安全设施和导向标牌标线及道口交通监控。 (3)南城互通出入口主要包含绿化工程,主要为南城互通出入口下穿涵洞口绿地内植物种植。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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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上述内容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工程施工、材料设备采购及安装、竣工图编制、工程竣工验收、工程缺陷责任修补及工程质量保证,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本次招标项目设计及施工(含采购)内容主要包含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监控工程及绿化工程。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01-18 合同估算价:835.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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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需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至少承揽过1个类似工程工程总承包(EPC)业绩,或投标人近五年至少承揽过1个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和1个类似工程设计业绩(投资额5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单位或成员单位提供的业绩均可。 (4)拟派项目人员要求: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安全B证;同时应提供本项目投标截止前,公司为其缴纳连续6个月社保证明(参保人须为投标人),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须为同一人; (5)投标人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三年均未发生亏损(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成员应均满足该要求)。 (6)投标人信誉要求:①投标人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②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它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⑤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查询截图,查询时间在公告发布之后)。⑥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查询截图,查询时间在公告发布之后);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⑧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3(19)目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成员应均满足该要求)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 (3)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 (4)联合体投标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5)联合体组成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中的投标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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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2年12月11日至2022年12月16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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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01月10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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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 | |||||||||||||||||||||||||||||||||||||||||
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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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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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