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商银行宁波市分行电子耗材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宁波安全三江工程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招标人)的委托,就如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供应商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1.项目名称:中国工商银行宁波市分行电子耗材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NSCG[2023]046
3.招标人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
4.招标人地址: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218号
本次招标内容为:电子耗材及配件,具体需求详见第四章“技术需求说明书”
5.项目预估价:三年共约600万元
6.中标单位数量:2家,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
7.入围资格有效期:自入围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8.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供应商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二)供应商在最近三年内(2020年3月1日至今,以法院判决书落款日期为准)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串通投标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无失信惩戒等情况。
(三)供应商须承诺:在最近三年(2020年3月1日至今)与中国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出现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并且未被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
(四)供应商须承诺:如在本次公开招标中中标,在入围期间不得拒绝接受招标人合同,不得接受合同后采取各种方式拒绝履约;否则,招标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中,取消入围资格,并作出相应处理。
(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项下的采购活动。
(六)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七)供应商须承诺:(1)可以开具供招标人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2)若最终中标本项目同时又未曾在工行开立账户的,同意在工行开立账户并使用工行账户作为本项目关联款项的收款账户。若已在工行开立账户的,同意在中标本项目后使用工行账户作为本项目关联款的收款账户。
(八)本项目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要求: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包括本项目所需采购物品相关内容。
(九)服务能力要求:供应商须具有工行宁波分行本级及全辖支行及以上范围内的供货及售后服务能力。
(十)其他要求
①供应商没有出现在市场监督管理局“经营异常名录”中。
②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③供应商必须从宁波安全三江工程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
9.招标文件购买:
(1)发售时间:2023年3月16日至2023年3月23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时,下午13:30至16: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3)文件领取地点:宁波安全三江工程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宁波市江
北区环城北路西段207弄19号世茂日湖中心1号楼15楼)
(4)文件发售联系人:赵琦、王益青、李娜
(5)联系电话:0574-87384499、传真:0574-81896118、联系邮箱:
1693313265@qq.com
10.供应商须在投标保证金递交时间截止前向招标机构交纳壹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提供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1.投标截止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3年4月6日14:00时前递交至宁波安全三江工程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207弄19号世茂日湖中心1号楼15楼)开标室。迟到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拒绝接收。
12.开标时间及地点:兹定于2023年4月6日14:00时前递交至宁波安全三江工程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207弄19号世茂日湖中心1号楼15楼)开标室公开开标,届时请供应商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安全三江工程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207弄19号世茂日湖中心1号楼15楼
业务联系人:赵琦、王益青、李娜
电 话:0574-87384499
传 真:0574-81896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