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沪高速公路新沂至江都段扩建工程运营管理中心指挥
大厅智能化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京沪高速公路新沂至江都段扩建工程运营管理中心指挥大厅智能化建设项目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京沪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江苏京沪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江苏茂森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京沪高速公路运营管理中心
2.1.2项目内容:
运营中心智能化主要包括新大楼二楼指挥中心大厅、三楼会议室和决策会商室,建设内容包括:数字会议系统、分布式处理系统、操作台、综合布线系统、供配电系统、工作站等。项目将对各子系统进行优化、扩容,建立集成平台,使得多个子系统之间能够协同作战,为指挥决策提供支撑。
2.1.3工期要求:
项目工期为130个日历日。
其中建设工期为40个日历日,试运行期为90个日历日。具体开工日期以施工单位开工报告通过审批日期为准,结束日期以通过交工验收日期为准。
招标人有权根据本项目施工进度进行工期调整,投标人对此不得拒绝。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包括数字会议发言系统、音频扩声系统、无纸化办公系统、指挥大厅操作台、会议室+决策室会议桌、中心工作站、计算机网络系统、中心综合布线及配套系统、密评改造系统等,详见清单。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供包括设计(如有)、供货、运输、安装、测试、试运行、培训、文件和免费缺陷责任期等全套服务。
本项目共设置1个标段:JHK-JDSG34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要求
( 1 ) 资质条件:
投标人应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 2 ) 业绩条件 :
自2018年1月1日至今(以交/竣工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完成过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的建筑智能化系统施工项目。
( 3 ) 其它条件:
a、营业执照
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b、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具有省级或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c、财务要求
投标人财务数据按照《江苏交通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规定进行评审,在信息系统中生成“财务能力评价参考得分”不得低于60分。
d、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最近一期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等级不得低于A(暂定)级(以投标文件上传截止当日等级为准);
2)至投标文件上传截止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至投标文件上传截止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至投标文件上传截止当日,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5)至投标文件上传截止当日,投标人未被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取消供应商资格、或被暂停供应商资格且在暂停期限内的;
3 .2 项目负责人要求
( 1 ) 资格条件:
a.项目经理
1)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的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应重新刻制执业印章,并使用电子证书上的注册编号(注册编号的数字编码是16位)。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及时更新完善所有信息。
2)具有省级(或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b.项目总工
1)具有副高级或以上工程技术类职称;
2)具有省级(或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 2 ) 业绩条件:
项目经理:自2018年1月1日至今(以交/竣工时间为准),至少在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的建筑智能化系统施工项目中担任过项目经理。
(3)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必须包括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投标人应至少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的社保缴费证明,社保缴费证明出具时间段为2022年9月-2023年2月中不少于3个月的连续社保(如当地社保部门对查询最新月份有特别规定的,可按其规定相应调整最新缴费月份,但应同时附相应规定;如因疫情期间免征导致无法出具缴纳证明的,需将相关文件规定和可网络查询的链接列入投标文件中)。
3.3 其 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标1个标段。
4. 招标文件获取及相关事宜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4月20日至2023年4月26日16:00时,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下同),在首页左侧“招投标管理”中点击“预约管理”(“申请预约”时请务必留上手机号码,以便联系),明确所投标段。
4.2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4.3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 根据苏交建 [2015]25 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 5 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4.4 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 15 日自行到 “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招标补遗书,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书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 投标文件的上传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前往项目现场进行考察踏勘,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报价所需的信息,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安全责任自负。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详见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招标公告(或补充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5.3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无需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详见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招标公告(或补充公告);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详见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招标公告(或补充公告)。
5.4因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流程电子标系统进行了优化,招标人(招标代理)在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开标时,投标人仍按原有方式采用CA锁配合解密。招标人(招标代理)在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结束,确定通过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的投标人(即入围第二个信封开标的投标人)后,招标人(招标代理)对第二个信封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批量解密,无需投标人再采用CA锁配合解密。随后招标人(招标代理)将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解密部分进行唱标。
第二个信封开标时间的通知方式:第一个信封开标后另行通知 。
5.5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
5.6投标人应自备电脑设备用于投标文件的上传与解密,因设备问题造成的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
5.7投标保证金的递交:详见投标人须知。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网址: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同时链接至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9 .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京沪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淮安市经济开发区迎宾大道199号
联 系 人:陆一夫
电 话:0517-83777087
招标代理:江苏茂森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秦淮区丰富路163号民族大厦6楼A座
联 系 人:陆松、倪静
电 话:025-84462888-209、206
传 真:025-84207572
E-mail: 36275316@qq.com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