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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陵县城区范围内机动车违停等智能化设备增补(二次)建设方案征集的公告采购需求公示

2023-05-09 来源:芜湖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

关于南陵县城区范围内机动车违停等智能化设备增补(二次)建设方案征集的公告

为科学、高效、规范推进南陵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信息化建设,对南陵县城区范围内机动车违停等智能化设备增补(二次)建设方案进行公开征集,具体事项如下:

 

1.项目名称:南陵县城区范围内机动车违停等智能化设备增补(二次)

2.采购需求(具体见附件1);

3.征集对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等条件;

4.递交参数时间:2023年5月8日上午9:00-10:00,其他时间不予受理;

5.方案要求:

①报送单位的征集方案要符合项目征集的相关要求,应有所征集的产品名称、数量、单位、详细技术参数、品牌、预算等,方案科学合理。征集方案中不能显现投送单位的相关信息,否则作无效方案处理。

②各单位投送的项目实施方案征集书一律按照制定的模板(附件二)要求装订(采用白色A4复印纸打印(含封面)并胶装)编写、排版(含字体、字号)。页码格式为:Word页码,普通数字2,页面底端居中。未按照制定的项目实施方案征集书模板格式的征集书一律作无效报送处理。

③应征文件由项目实施方案征集书含项目配置清单、项目总预算和参数自评得分表组成,项目配置清单中有且只能有项目产品参数清单及项目产品报价清单,报送出现任何项目参数清单及项目报价清单以外内容的应征文件都一律作无效报送处理。

⑤项目参数征集书中可以出现产品单项报价及总价,但产品总价不得突破项目控制价150万元,请各潜在报送单位慎重报价。

6.投送方式:

所投的参数征集书一式三份,装订成册,装入档案袋密封(档案袋1),交南陵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2楼会议室进行当场验证。进行当场验证。征集书中及档案袋封面上均不得出现投送单位名称及相关信息,也不得加盖投送单位公章。

投送时,提交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证明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和委托函、承诺函(附件3)等原件,现场查验后,用另一档案袋(档案袋2)存放。

7.代理机构将组织专家按照《征集方案评审办法及评分规则》(附件4)对投送单位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评审,我单位有权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对入选方案进行修改,征集人不作任何回应。

8.本次公开征集为无偿活动,各投送人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9.联系人:叶先青联系电话:19855392612

南陵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3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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