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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市人民法院电子档案数字化扫描服务项目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2023-06-20 来源:福建福州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大厅政府采购招标
 

 

 

项目概况

受福清市人民法院委托,福建省华冠招标有限公司对[350181]HGZB[GK]2023001、福清市人民法院电子档案数字化扫描服务项目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福清市人民法院电子档案数字化扫描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7月11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181]HGZB[GK]2023001

项目名称:福清市人民法院电子档案数字化扫描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000,000.00元

采购包1(福清市人民法院电子档案数字化扫描服务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2,0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2,00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20,0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C23200000-档案管理服务 福清法院档案电子化采购 1(批) 档案数字化加工处理流程应严格按照相关安全保密管理要求和技术规范执行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000,000.00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经采购人确认,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投标人须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范本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招标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2)(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若按附件内容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2)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3)投标人可刪减承诺事项,如刪去承诺第?1?项的,则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3)投标人须具备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授予的《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证书》涉密档案数字化类乙级(含乙级)以上证书,依据国家保密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2020】2号《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乙级资质单位拟在注册地的省级行政区域外承接涉密印制业务的,应当向业务所在地的省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接受保密监督管理。投标人须在市级及以上档案局备案,并获得《档案服务机构备案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合同包1

节能产品:不适用合同包1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合同包1

信息安全产品:不适用合同包1

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发布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06-19 至 2023-06-27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07-11 09: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音西街道福人路三农服务中心4号开标室(福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福清市人民法院

地址:福清市清昌大道99号

联系方式:851607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福建省华冠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镇工业路东侧、福三路北侧洪山园地块华润万象城(三期)S11#楼19层17办公

联系方式:158060810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余明智、林庆贺

电话:15806081002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省华冠招标有限公司

福建省华冠招标有限公司

2023年0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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