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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航大学新能源与智能配电实验室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3-07-13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央公告

 

项目概况

中国民航大学新能源与智能配电实验室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市河西区南北大街1号天津湾写字楼A座815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8月0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C239904B

项目名称:中国民航大学新能源与智能配电实验室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202.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02.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中国民航大学新能源与智能配电实验室建设项目,面向电力电子、光伏发电、飞机电源、电机控制类实验教学,以及飞机配电、新能源领域科学研究。采购电力电子实训系统、新能源综合实验台、电源柜、ATRU柜、ELCU柜、SPDU柜、RPDU柜、总控台、显示屏学生机位。打造以新能源光伏发电和多电飞机智能配电为特色的教学科研综合实验平台。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安装调试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2.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3.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4.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5.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节能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审方法。
6.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明细: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环境标志产品实施优先采购的评审方法。
7.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证件在有效期内;(2)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或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一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足一年的单位无需提供财务审计报告,仅提供单位财务报表即可)。(3)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6月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纳税纪录(专用收据或纳税清单。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未到缴纳时间的新注册的公司应提供未拖欠税款的相关证明材料);(4)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6月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纪录(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未到缴纳时间的新注册的公司应提供未拖欠缴纳社会保险的相关证明材料);(5)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13日 至2023年07月2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南北大街1号天津湾写字楼A座815室

方式:现场或网上获取,每日9:00-- 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在获取采购文件前登录中招联合电子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365trade.com.cn),免费注册。获取采购文件时,需将注册成功的截图以及注册单位名称、注册人员姓名、注册电话以邮件方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chenchen02@cntcitc.com.cn或现场提供。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8月0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8月0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南北大街1号天津湾写字楼A座815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民航大学

地址:天津市东丽区津北公路2898号

联系方式:顾老师,022-240929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河西区南北大街1号天津湾写字楼A座815室

联系方式:庞巍、陈琛022-8823859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庞巍、陈琛

电 话:  022-88238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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