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师中学报告厅设备采购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DCG202323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宁师中学报告厅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7月2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宁师中学报告厅设备采购项目(编号:NDCG2023232)公开招标采购变更公告 一、原招标文件中的评分标准中的商务分二、售后服务(2分) 1.服务响应时间:响应供应商承诺,设备出现故障,在接到采购人通知维修后1小时内响应并到达现场解决问题的的得2分。 修改为:服务响应时间:响应供应商承诺,设备出现故障,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2小时内响应并到达现场解决问题的得2分,8小时内响应并到达现场解决问题的得1分, 24小时后响应并到达现场解决问题的不得分。 二、原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三)采购要求: 本项目的核心产品是:98寸智慧黑板、智慧教室互动终端产品。投标人需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所投核心产品的合法有效授权书并加盖制造商和投标人的公章(电子投标文件中用原件扫描件,签订合同时,需提供原件备查) 修改为:本项目的核心产品是:98寸智慧黑板、智慧教室互动终端产品。投标人需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所投核心产品的合法有效参数确认函和售后服务函或有效授权书并加盖制造商和投标人的公章(电子投标文件中用原件扫描件,签订合同时,需提供原件备查) 三、原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八)采购清单原:中标后签合同之前,甲方有权要求中标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样品测试,如测试的产品参数或功能与投标文件中技术响应文件不符合的,视为虚假响应并且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由中标方承担。 修改为:中标后签合同之前,中标方需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所投核心产品的合法有效授权书并加盖制造商和中标人的公章,签订合同时,需提供原件备查。中标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中标的核心产品进行测试,如测试的产品参数或功能与投标文件中技术响应文件不符合的,视为虚假响应并且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由中标方及中标制造商承担。响应供应商需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原件扫描件(格式自拟)。 宁都县宁师中学 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都县分中心 2023年8月4日
更正日期:2023年08月0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都县宁师中学
地址:宁都县
联系方式:18770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都县分中心
地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廖成
电话:1877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