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WFSW-2022-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潍坊市税务局税费服务监控指挥中心信息化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2月0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邀请中“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内容更正为“2023年09月1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开标时间”内容更正为“2023年09月1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内容更正为“山东省潍坊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北宫东街2333号东办公楼五楼会议室”。原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中涉及上述修改处,亦作相应修改。
2.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 核心产品”内容更正为“LED显示屏”。
3.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8 政府采购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内容更正为“□否 √是,含有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标注“★”的政府强制采购产品。”
4.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9 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非强制类)”内容更正为“产品:□对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非强制类)范围的产品,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在评审时予以加分,每项加______分。√对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非强制类)范围的产品,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在评审时予以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6%。”
5.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9 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内容更正为“产品:□对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产品,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在评审时予以加分,每项加______分。√对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产品,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在评审时予以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6%。”
6.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3 澄清或者修改时间”时间更正为“2023年08月29日17时前”。
7.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20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时间更正为“在 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不得启封”。
8.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正文”中“9.1”内容更正为“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的,必须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此项列入符合性审查的内容。本项目的详细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正文”中“9.2”内容更正为“产品属于政府优先采购产品范围的,须按照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分别予以相应的加分或价格扣除;对于同时具有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优先于只获得其中一项认证的产品。本项目的详细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正文”中“14.1.2技术部分(6)”时间更正为“2020年08月01日以来”。
11.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方法及标准内容更正调整,详见附件。
12.原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组成“第一部分 商务部分”中“六、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 附件6-2-2”内容更正为“……2023年以来不少于2个月依法缴纳的税收(不包括个人所得税)相关材料……2023年以来不少于2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招标文件第54页和第66页共4处均作修改。
13.原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组成“第二部分 技术部分”中“六”时间更正为“2020年08月01日以来”,招标文件第56页和第76页共2处均作修改。
14.原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组成“第二部分 技术部分”中“七、其他资料”增加《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节能产品明细表》《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明细表》,详见附件。
15.原招标文件第六章项目采购需求内容更正调整,详见附件。
更正日期:2023年08月2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潍坊市税务局
地址:山东省潍坊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北宫东街2333号
联系方式:赵女士 0536-8870060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安先生
电 话: 0536-8879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