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平县公办中小学校及幼儿园教室照明改造提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饶平县公办中小学校及幼儿园教室照明改造提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9月26日 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PZH023C30
项目名称:饶平县公办中小学校及幼儿园教室照明改造提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4,241,628.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饶平县公办中小学校及幼儿园教室照明改造提升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24,241,628.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室内照明灯具 |
饶平县公办中小学校及幼儿园教室照明改造提升采购项目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24,241,628.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120个日历日内完成货物的供货、安装调试并交付验收使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扫描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或按公告附件格式提供《资格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1月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至少一个月份)的财务状况报表(至少应包括利润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扫描件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或按公告附件格式提供《资格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时须提供书面声明或按公告附件格式提供《资格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饶平县公办中小学校及幼儿园教室照明改造提升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参投货物须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写并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对应相应企业规模进行声明,或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提供声明为残疾人福利单位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饶平县公办中小学校及幼儿园教室照明改造提升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供应商在上述网站的信用记录网页查询结果(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 ②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04日至2023年09月11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9月26日 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投标客户端(本项目为远程开标)
开标地点: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投标客户端(本项目为远程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20〕9号)等。
5.云平台操作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可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gdgpc.czt.gd.gov.cn)下载操作手册查询,或通过云平台公布的在线客服、微信/QQ群、专线电话等方式咨询。
6.请投标/报价人按“远程开标”有关要求,在投标/报价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报价文件,未按要求上传的将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报价。
7.在开标/唱价截止时间前,请各投标/报价人核实并确认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8.开标/唱价时,供应商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报价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开始解密。各供应商在参加开标/唱价之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饶平县教育局 本级
地址:饶平县黄冈镇广场西路2号
联系方式:0768-75050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潮州大道分公司
地址:广东省潮州市湘桥区枫春路400号嘉得国际中心十楼1005单元
联系方式:0768-22899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志华
电话:0768-2289977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潮州大道分公司
2023年09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