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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昌香城学校改扩建工程(三期)

2023-09-07 来源:四川建设网招标公告

 

 

 

 

第一 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

西昌香城学校改扩建工程(三期) (项目名称) / 标段施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西昌香城学校改扩建工程(三期) (项目名称)已由 西昌市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西发改审批[2023]9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西昌香城学校 ,建设资金来自 除上级资金外,不足部分西昌市财政出资。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西昌香城学校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由 西昌市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西发改审批[2023]9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西昌市佑君镇文化路 37 号西昌香城学校用地范围内。

2.2 项目规模:新建建筑总面积 12947.23 ㎡,其中:男生宿舍楼4368.47㎡,女生宿舍 4368.47㎡,食堂2391.56㎡,教师周转房 1673.52㎡(48套,每套面积不超过35㎡),大门(门卫室)42.70㎡,公厕102.51㎡,建设内容包括建筑工程、装饰工程、400m 塑胶运动场、围墙、挡墙等及道路、绿化、监控、广播系统等附属设施。

2.3 计划工期:37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工程量清单及其图纸所示范围全部施工。

2.5 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合格标准。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 独立法人资格,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3.1.2业绩要求:

☑ 近年( 2020年01月0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 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 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 (注册专业)(级别) 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无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1 (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年09月07日 登录四川建设网(http://www.sccin.com/)进入“电子招标”栏目,通过“凉山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入口”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登录,登录并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联系电话:028-85569858)。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年09月27日 09时30分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投标人在开标现场自愿递交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光盘作为备份投标文件。如递交备份文件,则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开标地点为 凉山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西昌市马水河街 5 号) 。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电子投标文件光盘,招标人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 四川建设网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西昌香城学校

地 址: 西昌市佑君镇文化路37号

邮 编: 615000

联 系 人: 吴老师

电 话: 13518425959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 招标代理机构: 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 重庆市渝中区南区路175号

邮 编: 400010

联 系 人: 郭先生

电 话: 18081615552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2023年09月04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当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 2302-513401-04-01-3737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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