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关于鹰潭红旗干部学院二期信息化项目(项目编号:JXTC2023110094)电子化公开变更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XTC202311009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鹰潭红旗干部学院二期信息化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9月1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1、招标文件中“项目最高限价:484.136027万元”修改为“项目最高限价:446.910494万元”。 2、招标文件中“货物和系统安装调试完成后10天之内,甲方无故不进行验收工作而使用货物的,视同已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修改为“货物和系统安装调试完成后10天之内,甲方无故不进行验收工作而使用货物的,视同已安装调试完成并初验合格。”。 3、招标文件中“质量保证期为: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质保2年(文中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质保期自甲方在货物质量验收单上签字之日起计算,保修费用计入总价”修改为“质量保证期为: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质保3年(文中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质保期自终验合格后之日起计算,保修费用计入总价。” 4、招标文件中“若货物故障在检修8工作小时后仍无法排除,乙方应在48小时内免费提供不低于故障货物规格型号档次的备用货物供甲方使用,直至故障货物修复。”修改为“中标供应商需在收到采购人通知后48小时内服务响应、72小时内到达现场维修排除故障。” 5、招标文件中“甲方应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向乙方支付货款,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的5‰滞纳金,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5‰。”修改为“甲方应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向乙方支付货款,每逾期15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的5‰滞纳金,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5‰。” 6、 招标文件中“3.2.3 报告厅前门 3.2.3.1 室外全彩显示屏 3.2.3.2 视频处理器 3.2.3.3 控制软件 3.2.3.4 配电柜 3.2.3.5 结构边框 3.2.3.6 控制电脑”整体删除。 7、 招标文件中“ 3.2.5 室外 3.2.5.1 室外全彩 LED 显示屏 3.2.5.2 LED 控制系统 3.2.5.3 音响设备 3.2.5.4 配电柜 3.2.5.5 LED 室外支架 3.2.5.6 大屏立柱 3.2.5.7 大屏基础 3.2.5.8 散热设备 3.2.5.9 光纤收发器 3.2.5.10 控制电脑 3.2.5.11 辅材”整体删除。
更正日期:2023年09月2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鹰潭市余江区宋家村内
联系方式:13607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鹰潭市信江新区旺埠路果喜大厦C座4楼
联系方式:0701-66553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青云
电话:0701-6655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