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中直机关2023年投影仪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9月1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采购需求:为中共中央直属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提供投影仪。
2.服务要求:
交货期限:按采购合同要求。
交货的地域范围:按采购人要求。
售后服务:售后服务标准必须满足国家三包服务标准,且与该产品出厂市场标准服务一致,同时还应包括:整机质保≥2年,灯泡质保≥0.5年;提供5*8小时技术支持服务技术支持服务(法定节假日除外);免费送货到采购单位指定的地点。
其他要求:无。
(二)采购需求中“一、分包情况:本项目共分10个采购包”改为“二、分包情况:本项目共分10个采购包”
(三)在采购需求中删除各包的:“交货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签订供货合同后30日内。天,采购人和供应商在第二阶段有特殊约定的除外。交货地域范围:北京市范围内送货上门。”
更正日期:2023年9月2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已下载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须重新下载,并依据新的采购文件重新制作响应文件,避免响应无效。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风街 1 号院甲 6 号楼
联系方式:010-82272321(项目咨询)
010-82273279(质询受理)
010-82273206/35(技术支持)
010-82272151(项目评审)
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
2023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