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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城市副中心智能建造虚拟仿真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3-09-27 来源: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区级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北京城市副中心智能建造虚拟仿真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10-17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1011223210200008741-XM001

项目名称:北京城市副中心智能建造虚拟仿真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491.018692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491.018692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目拟依托张家湾设计小镇,建设和应用全国首个智能建造虚拟仿真服务平台。符合城市副中心数字化标准的优秀仿真服务供应商均可接入平台,通过平台向城市副中心所有建设项目提供全周期、集成化、结果可信的虚拟建造仿真服务,推动城市智能建造的高质量发展;平台向仿真算法供应商提供高质量标准的基础数据、有效的仿真结果反馈、可信的评价体系以及海量的训练数据集,推动仿真算法的不断优化升级,完成生态的自进化。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数据标准化治理系统建设、仿真服务支撑系统建设以及仿真服务应用系统建设。具体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完成系统开发集成至上线运行的全部工作,且从系统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提供为期2年的运行维护。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 。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是 ■否;

3.2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 。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09-27 至 2023-10-09 ,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方式:

供应商持CA数字认证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zbcg-bjzc.zhongcy.com/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售价:¥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10-17 09:3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丰台区五里店258号2幢(北京中建源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五里店办公区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6)《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生态环境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7)《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8)《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9)《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的通知》(财库〔2022〕31号);

(10)《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11)《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

(12)《北京市财政局关于持续深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改革的通知》(京财采购〔2022〕672号);

(13)《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落实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京财采购〔2022〕1143号);

(14)《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统筹疫情防控和稳定经济增长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京政发〔2022〕23号);

(15)其他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2. 本项目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采购方式(供应商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密封后的纸质投标文件及电子文档提交至开标地点,现场投标),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供应商可在交易平台下载相关手册),办理CA数字认证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进行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

CA认证证书服务热线 010-58511086

电子营业执照服务热线 400-699-7000

技术支持服务热线 010-86483801

2.1办理CA认证证书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查阅 “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CA办理操作流程指引” /“电子营业执照使用指南”,按照程序要求办理。

2.2注册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

2.3驱动、客户端下载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招标采购系统文件驱动安装包”下载相关驱动。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下载相关客户端。

2.4 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供应商持CA数字认证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未在规定期限内通过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供应商如计划参与多个采购包的投标,应在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后,在【我的项目】栏目依次选择对应采购包,进入项目工作台招标/采购文件环节分别按采购包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未在规定期限内按上述操作获取文件的采购包的投标无效。2.5编制电子投标文件(本条本项目不适用,具体要求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

2.6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本条本项目不适用,具体要求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5投标文件的密封、提交)

2.7电子开标(本条本项目不适用,具体要求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8开标)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通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本级)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车站路49号

联系方式:李工,010- 808886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中建源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37号国侨宾馆539室

联系方式:李威,010-88358116转81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威

电 话:  010-88358116转8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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