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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开区2023-2025年农村公路自动化检测及江苏省公路基础数据系统更新和维护项目JKQ-NL-JC(二次)标段招标公告

2023-10-10 来源: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经开区2023-2025年农村公路自动化检测及江苏省公路基础数据系统更新和维护项目JKQ-NL-JC(二次) 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经开区2023-2025年农村公路自动化检测及江苏省公路基础数据系统更新和维护项目 已由/ 以 / 批准建设,项目委托人为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现对 经开区2023-2025年农村公路自动化检测及江苏省公路基础数据系统更新和维护项目JKQ-NL-JC(二次) 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为实时掌握农村公路技术状况和农村公路桥梁技术状况,拟委托专业检测单位对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约270公里农村公路技术状况开展自动化检测(含农村公路沥青路面抽样检测路面弯沉指标,抽样比例不低于农村公路沥青路面列养里程的5%,抽样路段应根据养护需求和路况水平等因素确定,宜优先选择拟实施养护工程或路况相对较差的路段)、5座农村公路桥梁检测以及江苏省公路基础数据系统更新和维护工作。

2.2 招标范围:

2.2.1 农村公路技术状况自动化检测

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公路技术状况检测评定工作的通知》(交办公路〔2021〕83号)、《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标准》(JTG5210-2018)、《低等级农村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指南》的要求,开展农村公路技术状况自动化检测评定,编制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农村公路技术状况(MQI)数据,并提供农村公路MQI、PQI和县道、乡道、村道MQI、PQI及各镇街道乡村道PQI装订成册资料各三份。

2.2.2 农村公路桥梁技术状况检测

按照《公路桥梁技术状况评定标准》(JTG/TH21-2011)、《公路桥涵养护规范》(JG 5120-2021)等行业规定对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5座农村公路桥梁进行定期检查。根据2022年底桥梁管理系统和电子地图数据完成桥梁定期检测评定工作;根据桥梁检测数据,更新桥梁管理系统和电子地图桥梁数据更新工作。

2.2.3 江苏省公路基础数据系统更新和维护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完成江苏省公路基础数据系统更新和维护工作,完成CBMS库与江苏省农村公路基础设施统计调查数据库桥梁核对与更新工作。

2.3 本次招标设1个标段,即JKQ-NL-JC(二次)标段。

2.4 试验检测服务期:2023年11月10日-2025年12月31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要求

3.1.1 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有效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乙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省级及以上计量行政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计量认证证书或资质认定证书。

3.1.2 业绩条件

2020 年1月1日以来(以投标报表中的交/竣工日期为准),承担过1个公路路况检测或公路技术状况评定项目。(业绩要求需采用自动化检测手段检测路面损坏状况指数 PCI、路面行驶质量指数RQI等指标,下同)

3.1.3 项目负责人资格

(1)持有有效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涵盖公路、桥梁专业)或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证书(涵盖道路工程和桥梁隧道工程专业);

(2)2020年1月1日以来(以投标报表中的竣工日期为准),完成过1个公路路况检测或公路技术状况评定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3.1.4 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的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等级(本招标类别)为C级及以上;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第30条规定:投标人在其它不同类别信用等级有C级以下的,按照其所有类别中最低的信用等级确定其所有类别的信用等级;

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行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信用承诺书);

③投标人具有江苏省内信用主管部门备案的第三方信用评级机构出具的有效的信用报告,信用等级为CC级及以上(注: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信用报告扫描件,须体现信用等级;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第三方信用评价机构或信用报告在江苏省内信用主管部门备案的证明材料)。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 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相关人员社保缴费证明是指:投标截止时间本月或者上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如有缓缴的请提供相关政策依据及缓缴前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相关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

3.7 投标人应采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编制生成的《投标报表》作为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评标资料,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交通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江苏省公共信用信息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上述系统中未载明的信用信息不予认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 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 )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CA数字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 在“电子交易平台”下载,下载招标文件时不收文件费用,但须缴纳平台服务费206元/标段 。

4.3联合体投标的,有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工作。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董兆昆

电话:13852347851

地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富誉路5号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永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姜波

电话:15161798999

电子邮箱:113875776@qq.com

地址: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枚皋西路128-1号

  1. 其他

    8.1 评标办法:本次评标采用双信封综合评估法。

    8.2 本次招标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及考察。投标人认为需要进行现场踏勘及考察的,招标人将予以支持,费用由投标人自理。考察过程如发生人身伤害、财产或其他损失,无论何种原因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

    8.3 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的数据在编制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8.4 本标段招标文件获取(即预约)开始时间2023年10月10日17时00分,招标文件获取(即预约)截止时间2023年10月31日9时30分。

    8.5 本标段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31日9时30分。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于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四室(江苏省淮安市深圳路16号)举行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公开开标。投标人无需参加现场开标,自行解密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解密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31日10时00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或逾期解密的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8.6 本项目为电子标,投标人需自行检查投标文件,并对自行上传的投标文件全部内容负责。

    2023 年 10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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