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专用码头工程成品泊位口岸开放项目视频监控及报警系统等设备【项目编号:GZB231024005E】,招标人为广西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专用码头工程成品泊位口岸开放项目视频监控及报警系统等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广钢港务中心视频监控及报警系统1套,广钢港务中心视频监控及报警系统主要用于对广钢集团专用码头工程成品泊位口岸限定区域进行全方位、全天候、安全、高效地管理和调度管控,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及技术要求。
2.2 交货地点:广西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指定地点(广西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港务中心)。
2.3 交货期:2023年12月20日前完成交货,12月30日前安装调试完毕。
2.4 质保期:全部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12个月,且保证能提供质保期内的备品备件的供应。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具有国内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 财务要求: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3 信誉要求:①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②未被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业绩要求:须具备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有1项至少50万以上类似视频监控系统的项目业绩。(以上业绩要求,投标人应附合同协议复印件等有效证明材料)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 2023 年 11 月 10 日至 2023 年 11 月 1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3时至5时(北京时间,下同)。
4.2 获取地点: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广西柳州市滨江东路16号金沙角三区211-218室)。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寄,邮寄招标文件的缴纳费用账户( 非保证金交纳账户 )信息:
账户名称: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柳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南宁东葛支行
银行账号:8113 0010 1370 0157 972
4.4 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的材料有:
(1) 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
(2) 获取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 获取招标文件的汇款凭证 ( 现场缴费的无须提供 );
(4) 邮寄招标文件申请表 ( 参考格式如下,现场获取招标文件的无须提供 )。
邮寄招标文件申请表(格式)
一、项目信息 |
|||
项目名称 |
|||
项目编号 |
|||
二、投标人信息 |
|||
投标人名称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获取文件的汇款账号 |
|||
收件人姓名 |
联系电话 (手机号) |
||
电子邮箱 |
|||
收件地址 |
注: 上述格式仅供参考,但要求其提供的信息必须包含,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供完整有效材料或未提供有效收件人联系方式的,不予办理邮寄手续;因此造成投标人无法按时获取招标文件的,责任由投标人承担。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供的材料核对,不代表其投标资格的确认;投标资格最终根据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作出的结论为准。
4.5 获取方式
(1)现场获取:投标人携带本公告4.4条款要求的材料按上述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到现场进行获取。
(2)邮件获取:投标人将本公告4.4条款要求的材料按上述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邮件(邮件主题: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专用码头工程成品泊位口岸开放项目视频监控及报警系统等设备-招标文件)将本公告4.4条款要求的材料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邮箱(yzlzblz@vip.163.com);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本公告4.4条款要求的全部材料后 2 日内寄送。
注: 当日下午5时后收到邮件的视为下一日收到。为核实投标人邮件获取招标文件是否成功,请投标人在发送电子邮件后致电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以确认情况。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 20 23 年 12 月 1 日上午 10 时 0 0 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 柳州市北雀路117号柳钢经销大楼六楼602会议室。
5.3 投标文件递交的方式: 现场文件递交或邮寄文件递交 。
(1)现场文件递交: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于 投标截止时间前半个小时内 出示本人有效的身份证明原件,在本公告5.2条款要求的地点现场送达投标文件。
(2)邮寄文件递交: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通过 EMS 或 顺丰速运 于 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 将投标文件送达至 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广西柳州市滨江东路16号金沙角三区211-218室) ;并且投标人须盖章签署《声明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扫描件优先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邮箱(yzlzblz@vip.163.com),原件(无须密封)同投标文件一并送达至 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广西柳州市滨江东路16号金沙角三区211-218室) 。
5.4 投标人通过邮寄文件递交的,请在快递上注明投标人名称和项目编号,并且应预留邮寄投标文件行程的足够时间,其送达时间以招标代理机构代表签收的时间为准。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送达延误、损坏、丢失、毁灭等情形不负任何责任。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递交投标文件出示的材料不全或无效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
6. 公告媒介
招 标 人:广西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地 址:防城港市港口区北部湾大道196号 |
地址:广西柳州市滨江东路16号金沙角三区211-218室 |
联 系 人:尹工 |
联系人:韦伟国 |
电 话:0772-2595995 |
电 话:0772-3310669、3310109 |
2023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