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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三级航道网智慧航道工程(一期)建设项目ZHHD-CZ1-SG1标段招标公告

2023-11-14 来源: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常州市三级航道网智慧航道工程(一期)建设项目ZHHD-CZ1-SG1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常州市三级航道网智慧航道工程已由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航道局、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港航事业发展中心 以《省交通运输厅航道局关于同意锡溧漕河常州段航道整治工程预提信息化工程费用的批复》(交航工〔2017〕59号)、《省交通运输厅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关于丹金溧漕河溧阳段航道整治工程预留费用的批复》(交港航工[2021]31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以 苏交建许字[2023]00516号 批复。项目业主为常州市三级航道网整治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工程预留费用,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常州市三级航道网整治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江苏省常州

2.1.2建设概况:本次常州市三级航道网智慧航道工程(一期)建设范围主要包括锡溧漕河(21.2公里)、丹金溧漕河(47.1公里)、前黄船闸智慧船闸。本次智慧航道建设重点以《江苏省智慧航运发展研究》提出的“一张网、一朵云、一平台、N应用”的智慧航运建设总体架构为指导,以《江苏省智慧航道建设技术指南》《常州市“智慧港航”总体建设方案》为依据,结合常州市三级航道网管理需求,开展锡溧漕河航道外场感知和丹金溧漕河溧阳段航道外场感知建设工作。

2.1.3合同估算价:详见“投标人须知”

2.1.4工期要求:

工期为300日历天(含磨合期18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时间为2023年12月20日,于2024年4月18日前完成工程初步验收并上线磨合,磨合期为6个月,磨合期结束后交工验收,以上工期共计30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年,维护期3年。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为准。

2.1.5其他:/

2.2 标段划分

本项目设2个标段,一标段标段号为ZHHD-CZ1-SG1。

2.3 招标范围

锡溧漕河航道和丹金溧漕河溧阳段航道外场感知体系建设、支撑平台建设的施工、缺陷责任期修复及维护期管护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以投标报表“表 1”信息为准)

3.2 投标人应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以投标报表“表 1”信息为准)

3.3 投标人应具有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以投标报表表1为准)

3.4 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信用等级评价为C级及以上级别(以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公布的最新的从业单位(施工)信用等级为准)

3.5 投标人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招投标管理系统自动生成的财务得分不低于60分(以投标报表表2为准)

3.6 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以投标报表“表5”中的交/竣工日期为准),独立完成过至少一项单项合同额不低于300万元的水运工程信息化或 交通工程信息化 建设项目。(以投标报表“表 5”信息为准)

3.7 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持有住建或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员B证(以投标报表“表3”信息为准),2018年1月1日(时间以投标报表4中的竣工时间为准)至今担任过单项合同额不低于300万元的水运工程信息化或交通工程信息化建设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业绩以投标报表表4为准);

3.8 拟投入的项目总工具有电子信息工程或通信工程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持有住建或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员B证(以投标报表“表3”信息为准,专业以职称专业为准,若职称专业未反映,则以学历专业为准。若二处均未反映,则认为专业不满足要求);

3.9 拟投入的专职安全员持有住建或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员C证(以投标报表“表3”信息为准)。

3.10 拟投入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委托代理人 (如有)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相关人员招标公告发布当月或者上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如有缓缴的请提供相关政策依据及缓缴前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相关人员社保缴费证明是指:投标人提供在社保系统打印的本单位相关人员缴费明细或其他能够证明相关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

3.1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13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1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1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

3.16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二个标段投标,但只允许中一个标段,若同一投标人所投标段均排名第一,则推荐为中标价较大的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已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在后续标段中不再推荐。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 江苏交通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下同 )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图纸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常州市三级航道网整治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地 址:常州市天宁区丽华北路2号

联 系 人:高先生

电 话:0519-89607729

招标代理: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常州市钟楼区西林街道西林村委大冯家村56号

联 系 人:苏工

电 话:0519-83380008

E-mail:jsdzcz@163.com

8. 其他

8.1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的通知》(苏发改法规发〔2022〕1017号),招标文件不收取费用。(投标单位从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为加密格式文件,需放置专属制作工具才能正常打开,支付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费用后可以享受制作工具服务) 

8.2 本项目采用网上预约,具体预约程序为:

(1)本次招标项目投标预约时间为2023年11月15日至2023年11月21日。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的新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新系统交易中心地址)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进行申请预约,并按上述方式进行招标文件获取。

(2)“预约”仅作为投标人在系统中制作投标报表的上级菜单界面,投标人应点击“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本招标公告上侧“预约”,按要求如实进行投标报表的填报。

(3)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投标人如果不清楚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如何使用,请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下方,点击“系统帮助文档”进行学习;在使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过程中遇到任何技术问题,可直接致电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维护单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 025-85902430。

(4)网上预约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下手机号码和电子邮件信息,以便联系。

(5)预约结果以网上预约为准,无需进行电话确认。

(6)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 号)第三十八条规定:从业单位未在交通运输部和本省建立信用信息,或者其信用信息不能满足项目招投标需要的,应当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前在部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者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建立、更新或者补充其信用信息。从业单位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时未备案的信用信息,评审和评标时其缺失的信息不予采信和评分。招标人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的相关原件作为替代、补充。

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如投标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资质证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已建项目、在建项目、新承接项目;项目经理等主要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相关业绩。

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资格审查和评分所要求反映的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未在“投标报表”中体现且未提供网页截图的(来源仅限上述三个网站),评标时不予认可。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

(7)根据“关于印发《从业单位弄虚作假违法行为分类及信用评定标准(补充指南)》《招投标有关问题界定工作指南》的通知”(苏交建便函[2020]82号)规定,投标人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的履职时间超过合同工期1/2以上的,可以认定业绩,且一个项目原则上只认定为一个项目经理的业绩,并应当与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显示的业绩相同。特殊情况需经业主同意并出具相关证明报项目主管部门认定。

8.3 本项目开标时间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即2023年12月5日15:00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二期三楼)公开开标,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场。投标人应自备电脑设备用于投标文件的上传与解密,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不见面开标过程中如遇到系统问题无法准时开标,招标人将延后开标时间,并通知投标人。

投标人可通过网络直播查看第一信封开标情况。

投标人应保证网上预约时留的手机号码能联系上,如若投标人自接到解密通知起半小时内未解密文件,视为撤销投标文件。

8.4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5 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中凡涉及需要签字的地方全部修改为“签字或签章”。

8.6 招标文件中凡涉及“复印件”、“原件”的地方全部修改为“原件的扫描件”。

8.7 请各投标人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及时下载招标补遗书或澄清(若有),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澄清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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