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编号:Z1310002305522001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人名称: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本级
采购人地址 :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艺术大道508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霍海英 0316-2678077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河北省廊坊市西昌路金昭大厦B座503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韩丽萍 0316-7197085
采购预算金额:1500000.00
采购用途 : 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智慧警务平台的采购、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详见第五部分采购需求。#detail#null
项目实施地点 :null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必须为中小企业生产;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政策。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其它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23-11-28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23-12-04
时刻说明:8:30-12:00-12:00-17:00
投标截止时间:2023-12-18 09:00
开标时间:2023-12-18 09:00
开标地点: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廊坊市网上开标大厅)
供货时间:合同签订生效后30日内送货安装调试完毕。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null
传真电话:
受理质疑电话:null
备注:1.领取招标文件方式: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主体注册登记的供应商或供应商可直接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通过地图选择“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打开【业务管理-填写投标信息】菜单,选择交易类型,在列表中选择对应交易项目,点击右侧“+”符号,填写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进行【确认投标】操作后,在【文件下载】菜单中下载招标文件。未完成市场主体注册的供应商或供应商,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廊坊市首页“通知公告”中“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主体注册相关手续,待主体注册信息通过审核后进行后续操作。因供应商或供应商自身原因,出现未能在有效时间内进行主体注册、确认投标等问题而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或供应商自行承担。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0316-2920630。2.本项目为网上开标大厅交易方式的全流程电子开评标项目,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制作投标文件,并在网上提交: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LFTF格式),应在文件领取开始时间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业务管理-投标文件上传(电子)】菜单”上传。 注:供应商登录“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打开【业务管理-文件下载】菜单,点击页面左上角【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按钮,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廊坊版) ”;也可在文件下载详情页面点击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图标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廊坊版) ”;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供应商无需到现场,详情请查看招标文件。5.根据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全面实行双盲评审实施方案》的通知(冀财采〔2023〕14号)精神,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实行双盲评审。6.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即投标(响应)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投标供应商在编制投标文件时,除应符合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外,还应满足“双盲”评审相关规定。7.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北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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